八
教育
學校發展與問責架構藉學校自評,輔以校外評核,推動學校持續發展和作出改善。
教育工作者的專業發展
教師
教師及校長專業發展委員會就教學專業人員在不同職業階段的專業發展政策和措施,向 教育局提出建議,並提供平台,促進專業交流、協作和聯繫。
教育局設立行政長官卓越教學獎,表揚教學卓越的教師,並培養教師追求卓越的文化。
香港教師中心為教師舉辦會議及其他活動,致力促進教師的持續專業發展。
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屬非法定機構,就推廣教育專業操守的措施,以及議會收到有關 教育工作者涉嫌違反專業操守的個案,向政府提供意見。
政府接納並逐步推行教師專業發展專責小組的建議。由二零一九至二零年度起,公營學 校已落實教師職位全面學位化政策。此外,政府在二零二零至二一年度為教師建立專業 階梯,並改善公營學校管理層的職級安排,日後更會於不同層面建立表揚機制,嘉許表 現優秀的教師。
校長
政府為擬任校長、新任校長和在職校長訂定專業發展要求,藉此增進他們的領導知識, 並配合他們在不同職業階段的發展需要。自二零零四至零五年度起,約有1800名擬任校 長取得校長資格認證,其中約半數已成為校長。
校本支援服務
校本支援服務旨在提升校方的領導能力,推廣實踐經驗,從而改善學習、教學和評估工 作,以及支援教師的專業學習。二零一九至二零年度,教育局向190所中學、350所小 學、15所特殊學校及170所幼稚園和幼稚園暨幼兒中心提供校本支援服務。
區域教育服務處也提供校本支援服務,以照顧區內師生、學校和其他持份者的需要。
社區參與教育事宜
家校合作
家庭與學校合作事宜委員會鼓勵學校設立家長教師會。本港有約1400個家長教師會。二 零一九至二零學年,教育局資助約3700項學校為本和地區為本的家校合作活動。
政府正逐步落實家校合作及家長教育專責小組的建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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