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房屋
政府的政策目標是協助基層市民入住公共租住房屋, 滿足基本住屋需求;提供資助出售單位,建構房屋階梯; 以及維持住宅市場穩健發展,優先照顧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需要。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負責房屋事務並身兼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主席,由房屋署署長提 供協助。
房屋署在提供公共租住房屋(公屋)方面,集政策擬訂和實務執行於一身。該署為房委會 及其轄下小組委員會提供秘書處和行政支援。房屋署同時屬運輸及房屋局的房屋科,負 責監察私人房屋市場的發展,確保置業人士可得到準確、全面和具透明度的物業交易資 料,以及統籌有關監管地產代理的政策事宜。
房委會屬法定機構,負責推行大部分公營房屋計劃。房委會為未能負擔租住私人樓宇的 低收入家庭提供公屋,以及向中低收入家庭提供資助出售單位。房委會同時負責管理中 轉房屋和臨時收容中心,為未能在短期內找到合適居所的家庭提供住屋。
截至十二月底,本港約有2807200個房屋單位,當中約825200個屬公共租住單位註一、 410 500個屬資助出售單位註二、1571500個屬私營房屋單位。香港約有29%人口居於公 共租住單位,另有16%居於資助出售單位。二零一六至一七年度,房委會在房屋方面的 修訂開支預算為295億元,佔公共開支總額的5.9%。
《長遠房屋策略》
政府根據《長遠房屋策略》,採取供應主導和靈活變通的策略,以解決供求失衡的問題。
註一 包括香港房屋委員會轄下的公共租住房屋和中轉房屋,以及香港房屋協會轄下的租住房屋。
註二 不包括市區重建局於二零一五至一六年度一次過提供的322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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