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教育
高中課程
高中課程設計靈活、連貫及多元化,旨在切合學生的不同興趣、需要、個性和能力。學 生修讀四個核心科目和獲取其他學習經歷;另外,他們大多從20個高中選修科目、一系 列應用學習課程及六個其他語言科目中,選修兩至三個科目。
應用學習課程主要在中五及中六年級開設,實踐與理論並重,與廣泛的專業和職業領域 連繫。二零一八至二零學年提供合共36個應用學習課程,涵蓋創意學習;媒體及傳意; 商業、管理及法律;服務;應用科學;工程及生產六個學習範疇。
學生完成中六課程後,可參加中學文憑試。香港中學文憑備受國際認可,全球逾280所專 上院校,包括知名學府,均接納以香港中學文憑為收生依據,而承認該資歷的海外院校 數目正持續增加。
二零一七年,約90%的中六畢業生升讀全日制課程,其中約10%在香港以外地區升學。
中國歷史教育
中國歷史是組成所有中小學課程的重要部分。在小學階段,常識科已包括有關中華民 族、中國歷史及中華文化的學習內容。由二零一八/一九學年起,所有學校須在初中階 段以獨立必修科形式開設中國歷史科,並每星期分配約兩課節教授該科。到了高中階 段,中國歷史訂為選修科。為增進學生學習中國歷史的興趣,經修訂的初中中國歷史科 課程大綱已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公布,並將於二零二零年九月由中一級開始逐級實施。
《基本法》教育
《基本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性文件,以法律的形式訂明“一國兩制”、“港人治港” 和高度自治等重要理念,亦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應奉行的各項制度。《基本法》與香港人 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
為促進《基本法》教育,政府為學校提供支援措施,包括學與教資源、以校長和教師為對 象的專業發展課程、內地交流計劃,以及全港校際《基本法》比賽。
有關《基本法》的學習元素早已納入中小學課程和學習活動,例如小學常識科、初中生活 與社會科和地理科、高中通識教育科,以及中學的中國歷史科和歷史科。
語文教育
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就語文教育事宜,以及語文基金的運用、運作政策和程序, 向政府提供意見。語文基金旨在資助以提升香港人的中文(包括普通話)和英文水平為目 標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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