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

最低工資委員會是根據《最低工資條例》成立的獨立法定組織,主要職能是應行政長官的 要求,檢討法定最低工資水平並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供建議。委員會已在十月向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交最新一輪建議報告。

監管職業介紹所

勞工處向職業介紹所發牌、進行巡查、調查投訴及檢控違例者,執行《僱傭條例》 第XII部、《職業介紹所規例》和《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的規定。二零一八年,勞工處對職 業介紹所進行共2109次巡查,並成功檢控十間違規的職業介紹所。該處又發出或續發 3079個職業介紹所牌照,並撤銷或拒絕發出/續發11個牌照。

工時政策

由於缺乏廣泛支持,政府在二零一八年決定暫時不推行標準工時委員會提出的合約工時 及強制超時工作補償兩項立法建議,而先為11個指定行業制定工時指引。該項工作由勞 工處轄下按行業劃分的三方小組負責,指引會建議工時安排、超時工作補償安排及良好 的工時管理措施,供僱主參考採用。

退休保障

除法例訂明無須參加任何本地退休金計劃的僱員外,所有僱員均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 例》、《職業退休計劃條例》或其他法定退休金計劃獲得退休保障。

為保留僱主向僱員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戶口作強制性供款的累算權益供僱員退休用, 政府在十月公布優化安排,取消使用該等累算權益與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對沖的安排, 並計劃於二零零年或之前向立法會提交相關賦權條例草案。

非本地人士來港就業

專業人士

具備香港所需的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的人士,只要其受僱從事的工作在短期內不能輕 易覓得本地人擔任,而且薪酬福利又與當時的市場水平大致相若,便可申請來港工作。 企業家(包括初創企業家)如能對本港經濟作出重大貢獻,政府也歡迎他們把資金和技術 知識帶到香港。二零一八年,有55 360名來自逾100個國家或地區的人士循這個途徑獲准 來港就業和開辦或參與業務。

學生

修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學士學位或以上程度課程的應屆畢業生,可申請在畢業後留港工 作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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