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
傳媒和通訊
《廣播條例》按照電視節目服務的特性和普及程度而非傳送方式作出規管。根據條例,電 視節目服務分為四類,分別是本地免費、本地收費、非本地(主要是為亞太區提供的衛星 電視服務)及其他須領牌的電視節目服務(主要是為酒店房間提供的電視服務)。聲音廣播 服務則受《電訊條例》及《廣播(雜項條文)條例》規管。
香港採用促進發展和有利競爭的規管模式,市民可經眾多電視和電台頻道,收看收聽多 元化的節目。
公共廣播
香港電台(港台)屬政府部門,是本港的公共廣播機構,提供編輯自主、專業及高質素的 電台、電視及新媒體服務。《香港電台約章》訂明港台享有編輯自主,並臚列港台的公共 目的和使命,以及與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通訊局和港台顧問委員會的關係。
港台營運七條電台頻道,即三條超短波(FM)及四條中波(AM)廣播頻道。港台每星期製作 逾1100小時多元化的電台節目,以粵語、英語及普通話廣播,當中包括16小時社區參與 廣播服務的節目。
港台就公眾關注的題材製作電視節目,在免費及收費電視頻道播放。港台亦提供三條數 碼地面電視頻道,其中兩條頻道在模擬頻道同步播放。二零一七年,港台製作約1403小 時的電視節目,在港台電視頻道、本地免費電視台和收費電視頻道播放。截至二零一七 年年底,港台的數碼地面電視經19個發射站(包括主發射站和輔助發射站)廣播,網絡覆 蓋本港約90%人口。港台將繼續興建餘下一個輔助發射站,以便將覆蓋範圍擴大至約99% 人口,與其他商營數碼地面電視廣播機構的覆蓋範圍看齊。
為配合政府的教育政策,港台為幼稚園、小學及中學製作19.9小時全新的教育電視節 目,並提供互動學習平台eTVonline。港台亦就公眾關注的活動(例如國慶升旗禮及酒會、 行政長官發表《施政報告》及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提供拍攝及技術支援,並為本地和海外廣 播機構提供影音信號。
港台在不同的新與媒體平台拓展多媒體服務,包括提供適用於智能電視的應用程式和多 個流動應用程式(即“RTHK Mine”、“RTHK News”、“RTHK On the Go”和“RTHK Screen"), 以切合市民的不同需要。二零一七年,港台網站每天平均瀏覽頁次達320萬。港台亦照顧 少數族裔人士的需要,為部分電視節目提供尼泊爾語及烏爾都語字幕。
近期發展
政府鼓勵業界採用數碼地面電視廣播技術,以便更有效地使用頻譜,並提供更高質素的 電視服務。香港有約88%的住戶可以接收數碼地面電視廣播。在三個商營廣播機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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