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規劃、土地和基建
住環境。政府提出三個具發展潛力的地區,即新田/落馬洲發展樞紐,文錦渡物流走廊 及位於香園圍/坪輋/打鼓嶺/恐龍坑及皇后山的新市鎮。從策略角度來說,該增長區 會提供空間,使經濟及就業樞紐得以在都會商業核心圈外建立,緩解本港居所與工作地 點分布失衡的情況。在空間方面,新界北可利用服務該區並正予以改善的策略性運輸基 建設施,以及該區位置鄰近深圳,亦有助香港把握經濟發展機會。《香港2030+》公眾參與 活動也就土地用途建議徵詢公眾的意見。
土地用途策略
《香港2030+》倡議採用創造容量的規劃模式,在發展及環境方面創造容量。生態、景觀
或歷史價值高的土地將予以保護,而已受破壞的地區,位於已建設地區邊緣的土地及兩 個策略增長區則可考慮作發展用途。這項策略提出五大措施:優化土地使用(例如提升/ 改劃用地作發展用途)、調置土地用途(例如把不需要設於優越地段的用途遷移到其他地 方,藉此騰出土地,以及騰出保育價值及公眾享用價值低的地點作其他用途)、通過創新 方法拓展空間(例如探討開拓岩洞的構思)、創造土地(例如在維港以外生態和環境價值低 的水域填海),以及進行周期規劃(例如審慎規劃石礦場、堆填區或其他臨時處所,以便
停用後作其他有利用途)。
土地供應
為房屋、基建、社區設施及其他需要提供土地,以配合可持續發展,是政府的重點工作 之一。政府採取以下策略,以增加短、中、長期的土地供應:
增加可發展土地的發展密度 主要是在規劃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把個別房屋用 地的發展密度增加最多兩成;
更改現有土地用途及把預留用地改作其他用途主要是對現有土地進行土地用 途檢討,例如政府用地、沒有發展計劃或已無須作原定用途的預留用地,以及 綠化地帶,從而物色適合作房屋及其他發展需要的用地,並在規劃條件許可的
情況下更改有關土地的用途;
促進和加快現有土地上的發展和重建 主要是加快推展鐵路物業發展項目及市 區重建項目、簡化發展程序,以及推行措施(例如補地價仲裁先導計劃),以便利 私人發展:
推展大型土地發展項目 主要是推展新發展區及新市鎮擴展區的綜合發展,包 括把新界鄉郊的棕地及寮屋區改作高密度發展用途;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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