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就業
職業介紹所
勞工處執行《僱傭條例》第XII部和《職業介紹所規例》的規定,向職業介紹所發牌、調查投 訴及檢控違例者。該處於一月頒布《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以提升業界的專業水平及服 務質素。二零一七年,該處發出或批3119個職業介紹所牌照,並撤銷或拒絕續發六個 牌照。
工時政策
標準工時委員會於一月二十七日向政府提交報告,就工時政策方向提出建議。勞工處正 因應公眾的意見,審視及跟進委員會的建議,並通過轄下按行業劃分的三方小組,編製 個別行業適用的指南,為不同行業提供有關工時安排、超時工作補償方法及良好工時管 理措施的指引。
退休保障
除法例訂明無須參加任何本地退休金計劃的僱員外,所有僱員均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 例》、《職業退休計劃條例》或其他法定退休金計劃獲得退休保障。
上屆政府在一月建議逐步取消運用強制性公積金制度下的僱主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與遣 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對沖的安排。現屆政府有決心落實取消對沖安排,並會提出一個能同 時顧及勞工界與商界利益的修訂方案。
非本地人士來港就業
專業人士
具備香港所需的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的非本地人士,只要其受僱的工作在短期內無法 覓得本地人擔任,而且薪酬福利又與當時的市場水平相若,便可申請來港工作。二零 一七年,有52 333名來自逾100個國家或地區的人士循這個途徑獲准來港就業。非本地企 業家(包括初創企業家)如能對本港經濟作出重大貢獻,政府也歡迎他們把資金和技術知 識帶到香港。
非本地學生
在香港修讀經本地評審全日制本地學士學位或以上程度課程的非本地應屆畢業生,可申 請在畢業後留港工作一年。
至於之前在香港畢業的非本地學生,只要他們受僱從事的工作通常是由學位持有人擔 任,而且薪酬福利達到市場水平,也可申請返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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