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就業
35,000元,津貼發放期最長為八個月。二零一七年,殘疾人士通過這項計劃獲安排就業 的個案有802宗。
持續進修基金
政府設立持續進修基金,為持續進修的成年人提供資助。合資格的申請人在修畢核准課 程後,可獲發還八成學費,上限為每人一萬元。二零一七年,持續進修基金共批准超過 25 000宗開戶申請,並發放合共約1.41億元資助。
展翅青見計劃
展翅青見計劃為年齡介乎15至24歲而教育程度在副學位或以下的離校青少年,提供全面 的職前及在職培訓。這項計劃提供有效平台,讓政府部門、僱主及非政府機構攜手合 作,協助青少年提升就業能力、改善求職技巧和尋找工作。參與計劃的僱主每聘用一名 合資格的青少年並提供在職培訓,每月可獲發放最多3,000元的培訓津貼,津貼發放期為 6至12個月。二零一六至一七年度,有5720名離校青少年參加這項計劃。
青年就業支援
勞工處開設兩所名為“青年就業起點”的青年就業資源中心,為年齡介乎15至29歲的青少 年提供一站式的諮詢及支援服務,增加他們的就業機會,使他們可持續就業或自僱。二 零一七年,兩所資源中心合共為72878名青少年服務。
工作假期計劃
香港與12個經濟體已訂立雙邊工作假期計劃安排。參與計劃的經濟體計有澳洲、奧地 利、加拿大、法國、德國、匈牙利、愛爾蘭、日本、新西蘭、南韓、瑞典和英國。通過 這項計劃,年齡介乎18至30歲的香港青年人到外地旅遊之餘,可在當地生活和短暫工 作,藉此體驗外地文化,擴闊視野。這項計劃同時有助伙伴經濟體的青年人認識香港。
奧地利及英國容許香港青年人分別逗留最多6個月及24個月。其餘十個伙伴經濟體發出 的工作假期簽證,容許香港青年人逗留最多12個月,旅遊期間可從事短期工作以幫補旅 費,以及/或修讀短期課程(愛爾蘭除外)。
截至二零一七年年底,約有85000名香港青年參與計劃,而伙伴經濟體約10000名青年 人也通過這項計劃來港。
僱員再培訓局
僱員再培訓局是根據《僱員再培訓條例》成立的法定組織。該局現時在本港委任約90個培 訓機構,通過轄下合共約400個培訓中心推行人才發展計劃,開辦市場導向的培訓課程和 提供就業支援。年滿15歲而教育程度在副學位或以下的人士,可報讀該局的全日制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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