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
環境
噪音污染
道路交通噪音
發展項目倡議者在規劃新住宅發展和新道路時,須評估交通噪音的影響,並採取所需的 直接緩解措施,例如加設屏障和為新道路鋪上低噪音物料,以及採用創新噪音緩解設 計,例如減音露台和窗戶,以確保易受影響地方的交通噪音不會超出可接受水平。除這 些規定外,政府還實施多項紓緩計劃,包括分階段為有噪音問題的路段加設隔音屏障和 推行低噪音路面試驗計劃。即使人口、汽車數量及道路總長度有增無減,上述各項紓緩 措施仍能發揮效用,受過量交通噪音滋擾的市民人數在過去十年由114萬名減少至96萬 名。
所有新登記車輛必須符合國際認可的噪音管制標準,以防止個別車輛發出過量噪音。
鐵路噪音
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推行多項消減噪音計劃,以解決鐵路沿線的噪音問題。新鐵路項目必 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
飛機噪音
在機場航道附近的居民所承受的飛機噪音水平,差不多全部都沒有超出規劃標準,但飛 機噪音滋擾問題仍備受關注,尤以晚間及凌晨時分為然。政府會繼續探討一切可行的措 施,務求消減飛機噪音。
建築噪音
政府通過簽發建築噪音許可證,管制一般建築工程在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七時及公眾假 期全日發出的噪音。這些許可證嚴格限制建築設備的使用和在樓宇林立的地區進行嘈吵 的人手作業。撞擊式打樁工程不得在晚間及公眾假期進行,即使在非公眾假期的日間進 行,也須領有許可證。政府已取締發出高噪音的柴油、蒸氣和氣動打樁機。法例也規 定,建築用的手提撞擊式破碎機及空氣壓縮機,必須符合嚴格的噪音標準,並須在使用 前取得噪音標籤。
環保署推行優質機動設備制度,推廣使用符合環保原則的建築設備,並使建築噪音許可 證的申請過程更為便捷。
工商業活動的噪音
環保署向發出過量噪音的處所業主或佔用人發出消減噪音通知書,指令他們在指定期限 内消減工商業活動所產生的噪音。
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