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房屋

政府的政策目標是協助基層市民入住公共租住房屋, 滿足基本住屋需求;提供資助出售單位,建構房屋階梯; 以及維持住宅市場穩健發展,優先照顧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需要。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底,本港約有273萬個房屋單位,當中約80萬個屬公共租住單位註一、 40萬個屬資助出售單位註二、153萬個屬私營房屋單位。香港約有29%人口居於公共租住 單位,另有16%居於資助出售單位。

長遠房屋策略

政府根據《長遠房屋策略》,採取以供應為主導的原則,以期逐步扭轉房屋供求失衡的局 面

《長遠房屋策略》訂下三個主要方針,分別為:(一)加建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確保合理運 用現有公屋資源;(二)提供更多資助出售單位,豐富資助自置居所的形式並促進現有單 位的市場流轉;以及(三)通過持續供應土地及適當的需求管理措施,穩定住宅物業市 場,並在私人住宅物業的銷售和租務方面推廣良好做法。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政府公布二零一七至一八年度至二零二六至二七年度的十年期總房 屋供應目標為46萬個單位,當中公私營房屋供應比例維持60:40,即公營房屋供應目標為 28萬個單位(包括20萬個公屋單位及八萬個資助出售單位),私營房屋供應目標則為 18萬個單位。政府每年會更新長遠房屋需求推算,訂定逐年延展的十年房屋供應目標, 以反映實際情況的轉變。

註一 包括香港房屋委員會轄下的公共租住房屋和中轉房屋,以及香港房屋協會轄下的租住房屋。

註二 不包括市區重建局於二零一五至一六年度一次過提供的323個資助出售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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