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

政府在管理公共財政時,致力維持低稅率及簡單稅制,奉行審慎理財的原則,以履行這 些憲制規定。《公共財政條例》訂明一套用以控制和管理香港公共財政的制度,清楚界定 立法和行政機關各自的權力和職能。根據《公共財政條例》,財政司司長每年向立法會提 交周年收支預算,預算以中期預測這財政規劃工具為基礎,以確保適當顧及本港經濟的 較長遠趨勢。

政府部門的開支不可超越開支預算內所列明的金額,並只可用於立法會所批准的用途。 部門如在財政年度(由每年四月一日起至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內有需要修改開支預算及 動用更多款項,必須獲得立法會批准。

政府通過政府一般收入帳目和各個根據《公共財政條例》設立的基金來管理財政。政府一 般收入帳目是用以處理各部門日常收支的主要帳目,而根據《公共財政條例》設立的基金 計有債券基金、資本投資基金、基本工程儲備基金、公務員退休金儲備基金、賑災基 金、創新及科技基金、土地基金、貸款基金和獎券基金。政府收入和政府開支是指政府 一般收入帳目和這些基金(不包括債券基金)的總收支,而政府財政儲備則是政府一般收 入帳目和這些基金(不包括債券基金)的總結餘。

財務狀況

政府在二零一五至一六年度的收入為4,500億元,開支為4,356億元,盈餘是144億元。截 至二零一六年三月底,財政儲備結餘為8,429億元(相等於23個月的政府開支)。二零一五 至一六年度及二零一六至一七年度(修訂預算)的政府收支項目詳情,載於附錄6表6。

公共開支包括政府開支及房屋委員會和營運基金的開支。二零一五至一六年度的公共開 支合共4,680億元,與上年度比較,增加了10.4%,當中約3,415億元(即73%)屬經常開 支。按政策組別列出的公共開支分析載於表7;公共開支增長率與經濟增長率的比較載於

表8。

未來基金

未來基金在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成立,並以2,197億元作為首筆資金,通過長線投資,為 財政儲備爭取更高回報。政府在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亦把二零一五至一六年度財政盈 餘的三分之一,即48億元,進一步注入未來基金。這是政府為應對因人口老化及經濟增 長放緩而引致的可預見長遠財政挑戰,引入的財政措施之一。

未來基金存放在外匯基金投資,初步為期十年,由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未來基金在存放期內的投資回報會悉數保留在外匯基金內,作再投資 之用。未來基金存放在外匯基金所產生的投資收入須於存放期完結後,或在財政司司長 訂定的日子支付予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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