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運輸

行政長官可就嚴重事故作出命令,由海事法庭或調查委員會進行公開研訊。如意外涉及 持牌領港員,海事處處長可作出命令,成立調查委員會。

海員

海事處船舶註冊及海員事務部負責監督香港海員和在香港註冊船舶上工作海員的註冊、 僱用、適任資格、紀律、健康、安全和福利事宜。二零一五年,有51495名不同國籍的 船員在香港註冊的遠洋輪船上工作,另有1326名高級船員和普通船員在行走珠三角地區 的高速渡輪上服務。

政府的航海訓練獎勵計劃旨在吸引本地畢業生加入香港航海專業。根據這項計劃,政府 發放獎勵金予本地畢業生,讓他們接受航海訓練。計劃在二零零四年七月推出,截至二 零一五年十二月,共有385人參加計劃,成為實習生。

參與國際航運活動

國際海事組織

香港特區政府以“中國香港”名義成為國際海事組織的聯繫會員,並在倫敦派駐永久代 表。凡在國際海事組織會議上討論而可能影響香港的事項,海事處都會及早知會並諮詢 本港航運界。二零一五年,香港特區政府人員出席16次國際海事組織會議,討論事項包 括促進海上安全和保安、減少海洋污染的措施、海事法律的相關事宜、海員培訓和發證 標準,以及便利國際海上運輸的安排。

港口國監督

香港是《亞太地區港口國監督諒解備忘錄》的成員,海事處一直積極參與有關活動。香港 在技術合作計劃諮詢小組擔任組長,並同時是另外三個工作小組的成員。

二零一五年,海事處為抵港的外國遠洋輪船完成697項首次港口國監督檢查,相當於抵港 外國遠洋輪船總數的14.22%。在所有經檢查的船舶當中,約7.03%的船舶因出現須立即糾 正的嚴重問題而被扣留。

海上搜索與救援

海事處海上救援協調中心協調在香港水域和南中國海內約45萬平方海里的國際水域的搜 救行動。中心的人員為專業人士,配備現代化通訊設備,以接收求救警報並與船隻聯絡。

政府船隊與政府船塢

政府船隊

政府船隊有超過800艘船舶,供14個政府部門使用。海事處管理75艘船舶,供部門本身 處理港口事務,以及為其他並未備有船舶的政府部門提供服務。這些船舶包括巡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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