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和行政
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2016-2020)的建議》,提出要加深內地與港澳 在社會、民生、科技、文化、教育、環保等領域交流合作,並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
第十八次粵港合作聯席會議在二零一五年九月舉行,雙方回顧過去一年粵港合作的工作 成果,並定下來年的合作方向,包括“一帶一路”、廣東自貿試驗區、服務貿易自由化、 金融、專業服務、創新及科技、環保、青年和教育等範疇的合作方向。
在區域合作方面,前海、南沙和橫琴是推動粵港澳合作的重要平台。特區政府一直就這 三個地區的規劃及發展事宜,與內地相關單位保持緊密聯繫。另外,特區政府一直參與 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主持的“促進廣東前海南沙橫琴建設部際聯席會議”,並向內地相 關部委反映港商的意見。
上述三個地區推出多項優惠港人港企的政策和措施,例如前海和橫琴為合資格企業提供 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香港及內地的律師事務所可在前海、南沙及横琴合伙聯營;以 及跨境人民幣試點範圍於二零一五年七月由前海擴大至南沙和橫琴。深圳市政府亦於二 零一四年十二月推出《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促進深港合作工作方案》,提出不少對 港人港企到前海發展有實質幫助的措施。前海當局亦已同意安排試點房建項目,讓香港 認可的建築及相關工程專業人士和企業,直接在前海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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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與深圳在多個合作範疇取得進展,有關範疇包括前海發展、金融、跨境基建、青 年、醫療服務及環境保護。
閩港合作會議於二零一五年一月成立,以加強香港與福建的交流和合作,促進兩地的發 展。雙方簽署兩份有關加強閩港經貿及金融合作的協議。
泛珠三角區域包括香港特區、澳門特區和內地九個省/自治區。二零一五年十二月,政 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代表香港特區政府出席“2015年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行政首長聯席會 議”,推廣香港特區在國家“十三五”時期深化泛珠區域合作所擔當的獨特角色。
二零一五年四月,行政長官與上海市市長共同主持滬港經貿合作會議第三次會議,兩地 就27項合作措施達成共識並簽署三份有關金融、商務及公務員交流的合作協議。
香港特區與澳門特區的工作關係
第八次港澳合作高層會議於七月舉行,雙方同意建立更緊密經貿合作關係,並在電子政 務、金融、港珠澳大橋的跨境交通安排、環境保護、文化及青年等方面加強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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