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規劃、土地和基建

展項目、市區重建項目,以及私人發展或重建項目。政府希望提供-

足的公營房屋土 地,以及維持穩定的私營房屋土地供應。

增加發展密度

政府在二零一四年的《施政報告》宣布,除了港島北部及九龍半島外,位於主要市區和新 市鎮的房屋用地的准許最高住用地積比率,在規劃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即在顧及相關的規 劃因素,例如有關地區的交通和基建容量、鄰近地區的現有特色和發展密度,以及對環 境、景觀及空氣流通可能造成的影響),可整體提高約兩成。

土地用途檢討

規劃署在全港各地進行了多項土地用途檢討,包括檢視空置的政府土地,並藉此物色了 約150幅具房屋發展潛力的用地;如果可以如期修訂有關法定圖則,當中的大部分用地可 於二零一四/一五至二零一八/一九年度的五年內推出,以供興建逾21萬個單位,其中 逾七成為公營房屋單位。政府正就具房屋發展潛力但須修訂法定圖則的用地,徵詢區議

會的意見。

商業用地供應

商用空間和用地的供應對香港經濟的持續發展至為重要。政府增加商業/商貿用地供應 的措施包括檢討工業用地、把核心商業區內合適的政府辦公大樓及“政府、機構或社區” 用地轉作商業用途、於相關工程完成後在中環新海濱提供商業空間,以及繼續推行活化 工廈措施,直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規劃署在二零一四年一月開展一項規劃及設 計研究,探討重建金鐘廊作商業用途(包括甲級寫字樓及零售用途)的可行性。

現已提供約200萬平方米商業/寫字樓樓面面積的九龍東,有潛力再提供約500萬平方米 的商業/寫字樓樓面面積。為騰出商業/寫字樓空間,政府正重整和搬遷九龍東兩個地 區的現有政府設施,以提供50萬平方米商業/寫字樓樓面面積。政府在二零一三至一四 年度出售了兩幅位於九龍東的政府土地,提供約113000平方米商業/寫字樓樓面面積。

批地

政府的政策目標是增加土地供應,以應付香港的房屋及社會經濟發展需要。政府在二零 一三至一四年度取消勾地機制,全面取回出售政府土地的主導權。政府把預計可於該年 度出售的用地納入賣地計劃,又預先公布每季的賣地計劃,使市場上的土地供應情況更 清晰明確。政府於二零一四年二月公布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的賣地計劃。

政府一般透過賣地計劃公開拍賣或招標出售政府土地,作私人住宅、商業及其他發展之 用。二零一四年,政府共售出28幅住宅用地、一幅住宅及商業/酒店用地、一幅商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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