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教育
新高中課程已經全面推行,
配合新課程而設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在
國際的認受程度也不斷提高。
二零一四年,全球有超過190所專上院校接納
香港中學文憑為收生的認可資歷,較前一年增加約30所。
香港教育概況
所有年滿六歲的香港兒童均須接受教育。香港有不同類型的學校,照顧不同學生的需 要。政府為公營學校學生提供12年免費小學及中學教育。本港的學校體系以公營學校為 主,包括由政府直接營辦的官立學校,以及由政府全額資助但由所屬法團校董會或校董 會管理的資助學校(一般由宗教或慈善團體營辦)。此外,本港還有可收取學費並按學生 人數獲政府資助的直接資助計劃(直資學校在收生、課程設計和資源調配等多個範疇享 有較大彈性),以及自負盈虧的私立學校,為家長提供更多選擇。
截至二零一四年九月,本港51所國際學校(其中15所由英基學校協會營辦)合共提供約 41 000個學額,滿足在香港定居的海外家庭,以及因工作或投資而來港居住的家庭的需 求。國際學校一般以自負盈虧的模式運作,開辦各項非本地課程,包括英國、澳大利 亞、加拿大、法國、德國、日本、韓國、新加坡、美國等地方的課程,以及國際文憑課 程。
香港設有不同程度(包括副學位、學士學位及以上程度)的公帑資助和自資專上課程。公 帑資助課程由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八所資助院校、香港演藝學院和職業訓練局營辦。專 上院校(包括公帑資助院校開辦多元化的優質自資專上課程,提供多階進出的進修途徑。
政府的角色
教育局局長掌管教育局,負責制定、發展和檢討教育政策,從政府的財政預算中取得經 費,並監察教育計劃的推行。教育局局長在教育局常任秘書長的協助下履行這些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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