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教育
教育開支
二零一五至一六財政年度,政府在教育方面的開支預算總額為793億元,佔政府總開支的 18%,其中714億元為經常開支,佔政府經常開支總額的22%。
教育統籌委員會
教育統籌委員會就本港的整體教育目標和政策,向政府提供意見,並就各個教育階段的 策劃和發展,統籌所有主要教育諮詢組織的工作。教會也就推行教育政策所涉及的重 要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
教統會由一名主席、一名副主席(由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擔任)、八名當然委員和多名非官 方委員組成。八名當然委員分別是教師及校長專業發展委員會、自資專上教育委員會、 課程發展議會、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委員會、優質教育基金督導委員會、語文教育及研究 常務委員會、教資會和職訓局的主席。非官方委員則包括教育界和非教育界人士。
幼稚園教育
在香港,學前教育不屬強迫教育範圍,所有幼稚園均由私人營辦。儘管如此,政府推行 學前教育學券計劃,直接向年滿兩歲八個月並擁有居港權的兒童提供免入息審查的學費 資助,但這些兒童須就讀於合資格的本地非牟利幼稚園。二零一四至一五學年,約有 176 400名兒童就讀於全港978所幼稚園/幼稚園暨幼兒中心,約76%的學童和95%的本 地非牟利幼稚園受惠於學券計劃。此外,為確保不會有兒童因經濟困難而未能接受幼稚 園教育,政府設立了須經入息審查的學費減免計劃,供有需要的家庭申請。根據學券計 劃,政府通過學校自我評估和校外評核,提升幼稚園的辦學質素。
所有幼稚園必須聘用合資格的幼稚園教師,自二零一二至一三學年起,參加學券計劃的 幼稚園須按1:15的師生比例,聘任持有幼兒教育證書的教師。自二零零九至一零學年 起,所有新任幼稚園校長均須持有幼兒教育學士學位。
提供免費幼稚園教育,是現屆政府的重點工作之一。教育局於二零一三年四月成立委員 會,就如何推行有關政策提出具體建議。委員會將於二零一五年提交報告。政府早前已 接納委員會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建議的短期措施,在二零一四至一五及二零一五至一六 兩個學年一次過增加學券計劃的學券資助額,增幅為每學年2,500元,並把學費減免上限 由現時設定在參加學券計劃幼稚園的加權平均學費水平,提升至有關幼稚園學費的第75 個百分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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