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食物安全、
環境衛生和漁農業
香港的食物有超過90%由外地進口。政府為此採取 多項措施,確保供市民食用的各種食物符合安全標準。 政府致力保持環境清潔衛生,保障市民健康, 免受人畜共患病的威脅。
組織架構
食物及衛生局負責就本港的食物安全、環境衛生、動物衛生和漁農事宜制定政策,並分 配資源以推行有關政策。該局與食物環境衞生署、漁農自然護理署和政府化驗所三個部 門緊密合作。
食環署負責確保在香港出售的食物安全,適宜食用,並為香港市民提供清潔衛生的居住 環境。
漁護署負責推行漁農政策,除規管漁業和農業外,還提供基建和技術支援,例如市場設 施和動物疾病診斷服務。該署也管理漁農業貸款,並就動物衛生事宜,向政府提供專業 意見。
政府化驗所提供測試服務,支援食環署轄下食物安全中心進行恆常食物監察,並協助該 中心處理食物安全事故。
食物業處所和其他行業的發牌工作
食環署是食物業的發牌當局,負責簽發各類食物業牌照、向售賣限制出售食物(包括涼 茶、奶類、冰凍甜點、壽司和刺身)的店鋪簽發許可證,以及向劇院、戲院、機動遊戲機 中心等公眾娛樂場所發出牌照。此外,該署亦負責簽發牌照予私人泳池、商營浴室,以 及經營厭惡性行業的工廠。同時,該署為酒牌局提供行政及秘書服務支援。酒牌局是獨 立的法定機構,專責簽發酒牌,包括會社酒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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