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

僱主必須優先僱用本地工人,填補勞工市場的職位空缺;以及

僱主如確實未能聘請本地工人填補空缺,應獲准輸入勞工。

根據計劃提出的所有申請,都會按個別情況考慮。為確保本地工人可獲優先聘用,僱主 每次申請輸入勞工,必須事先進行為期四星期的公開招聘,然後才把申請提交勞工顧問 委員會考慮,再由政府作出決定。公開招聘的要求包括:僱主在報章刊登招聘廣告、由 勞工處安排就業選配,以及在適用的情況下,由再培訓局協助舉辦專為本地工人而設的 再培訓課程。

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共有2976名輸入勞工根據計劃在港工作。

外籍家庭傭工

視乎出入境管制,外籍家庭傭工如符合下述條件,便可來港工作:具備有關工作經驗; 以及其僱主是香港居民,並會為傭工提供政府指定的標準僱傭合約內列明的聘用條款。 聘用條款包括合適的免費住宿、免費膳食或膳食津貼、不低於政府所訂的最低工資、傭 工往返原居地的旅費,以及免費醫療等。此外,僱主也須符合聘用外傭的入息或資產規 定。

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本港有320988名外傭,較二零一二年增加2.75%。這些外傭當 中,來自菲律賓和印度尼西亞的數目分別佔51.3%和46.4%。

職業安全與健康

勞工處透過巡查和執法、宣傳和推廣、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香港工作場所的安全與健 康水平。在僱主、僱員、承建商、安全從業員和政府通力合作下,香港的工作安全與健 康水平較十年前大為改善。

二零一三年的職業傷亡個案有38207宗,較十年前的44025宗下跌13.6%。同期內,工業 意外個案也由17533宗下降至11820宗,跌幅為32.6%。年內,經證實的職業病個案有

198宗。

巡查及執法

勞工處定期巡查各工作場所,尤其是高風險的行業及過往安全表現欠佳的機構,以確保 職業安全及健康法例得到遵從。該處也針對容易發生意外的工作地點及行業,例如新工 程地盤、裝修及維修工程地盤、廢物處理工作地點、物流、貨物及貨櫃處理工作地點及 餐飲服務業等,進行特別執法行動。該處在夏季加強執法,以防有在戶外工作的工人中 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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