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金融財務
銀行業務諮詢委員會和接受存款公司諮詢委員會都是根據《銀行業條例》成立,負責就有 關的政策事宜提供意見。這兩個委員會由財政司司長擔任主席,成員來自銀行業及其他 專業。
金管局致力使香港的監管制度完全符合國際標準,目標是制定審慎的監管制度,一方面 維持銀行體系的整體穩定與有效運作,另一方面則提供適當空間,讓認可機構靈活作出 商業決定。
近期發展
儘管全球經濟和外圍環境-
滿不明朗因素,香港銀行體系在二零一三年仍然維持穩健。 年內信貸增長迅速,資產質素保持良好。流動資產比率穩健,本地註冊認可機構的資本 仍然雄厚。
截至二零一三年年底,認可機構的存款總額為91,780億元,批出的貸款及墊款總額為 64,574億元,較一年前分別上升10.6%和16%。認可機構的資產總額也增加14%,達
169,435億元。
認可機構統計數字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認可機構(家)
198
200
201
包括:持牌銀行
152
155
156
有限制牌照銀行
20
21
21
接受存款公司
26
24
24
認可機構的本地分行(家)
1 422
1 404
1 384
存款總額(十億元)
7,591.3
8,296.4
9,178
貸款及墊款總額(十億元)
5,080.7
5,566.8
6,457.4
資產總額(十億元)
13,741.9
14,858.7
16,943.5
金管局一直密切留意認可機構的物業按揭貸款業務,因為這類業務在銀行貸款組合中佔 很大比重。為防止物業價格急劇調整對銀行體系造成衝擊,金管局在二月推出第六輪宏 觀審慎監管措施,以加強銀行體系抵禦衝擊的能力。這些措施包括把借款人還款能力壓 力測試中的假設利率升幅調高、調低非住宅物業按揭的貸款與估值比率上限,以及對採 用內部評級基準計算法的銀行新批出的所有住宅按揭貸款引入15%的風險加權比率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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