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和行政
工務小組委員會負責審核政府所提出的工務建議,包括把工務計劃的工程級別提升至甲 級或由甲級降至較低級別,又或更改甲級工程項目的規模及核准預算,並就該等事宜向 財務委員會提出建議。
在二零一二至二零一三年度會期,財務委員會舉行了46次會議,包括為審核開支預算而 舉行的八次(合共20節)特別會議,批准了106項財務建議,包括轄下兩個小組委員會提出 的20項人手編制建議和45個工務計劃項目。
內務委員會
除立法會主席外,立法會全體議員都是內務委員會的委員。內務委員會通常在星期五下 午舉行會議,負責處理與立法會工作有關的事務,並為立法會會議做好準備。此外,內 務委員會還負責決定應否成立法案委員會或小組委員會,以審議法案、附屬法例和其他 根據條例訂立的文書。在二零一二至二零一三年度會期,內務委員會舉行了37次例會, 包括三次與政務司司長討論公眾關注事項的特別會議。
政府帳目委員會
政府帳目委員會負責研究審計署署長所提交有關審核政府帳目的報告書,以及審計署署 長就各政府部門和其他受審計署審核的機構進行衡量值式審計所得結果的報告書。委 員會在履行職責時可邀請政府官員、公共機構代表或其他人士出席公開聆訊,提供解 釋、證據或資料。政府帳目委員會有七名委員,全部由立法會主席按內務委員會所定的 選舉程序委任。
在二零一二至二零一三年度會期,委員會進行了18次公開聆訊及26次內部會議,並研究 了審計署署長提交的二零一一至二零一二年度政府帳目審計結果報告書,以及衡工量值 式審計結果報告書(第五十九及六十號報告書)。委員會的結論和建議載於政府帳目委員 會第五十九及六十號報告書。該兩份報告書分別在二零一三年二月六日及二零一三年七 月十日提交立法會。回應該兩份報告書的政府覆文分別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及二 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提交立法會。
議事規則委員會
議事規則委員會負責檢討立法會的《議事規則》和委員會制度,並向立法會建議其認為須 作出的任何修訂或改變。議事規則委員會有12名委員,全部由立法會主席按內務委員會 所定的選舉程序委任。
在二零一二至二零一三年度會期,委員會舉行了四次會議,研究與立法會會議的程序安 排及立法會轄下委員會的程序有關的多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