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13 — Page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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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和行政

屆立法會的任期為四年,由二零一二年十月一日起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立法會 主席由立法會議員互選產生。

立法會會議

立法會通常於星期三舉行會議。立法會在例會上處理的事務包括提交和審議法案及決議 案:審議提交立法會的附屬法例、文件和報告;向政府提出質詢,並就有關公共利益的 事項進行議案辯論。立法會會議全部公開舉行,讓市民旁聽。議員可用粵語、英語或普 通話發言,席上提供即時傳譯服務。由二零一三年一月開始,所有立法會會議也提供手 語即時傳譯服務。會議內容以中英文逐字記錄,載於《立法會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在二零一二至二零一三年度立法會會期(二零一二年十月至二零一三年七月),立法會共 舉行37次會議,其中五次為行政長官答問會。在二零一二至二零一三年度會期,議員就 政府的工作提出145項口頭質詢和907項補-

質詢,以及另外473項書面質詢。立法會亦 通過了14項法案。政府合共動議18項以先審議後訂立的程序徵求立法會批准制定或修訂 附屬法例的議案,全部獲得通過。至於須以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審議的附屬法例,立法會 完成審議五項政府在二零一一至二零一二年度會期提交立法會的附屬法例。在二零一二 至二零一三年度會期提交立法會以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審議的附屬法例有124項,當中117 項已完成審議,包括七項藉立法會通過的決議作出修訂。餘下七項附屬法例的審議工作 於二零一三至二零一四年度會期繼續進行。此外,在二零一二至二零一三年度會期,有 一份技術備忘錄提交立法會審議。

財務委員會

除立法會主席外,立法會全體議員都是財務委員會的委員。財務委員會的正副主席由委 員互選產生。委員會通常在星期五下午舉行公開會議,審批政府為修改核准開支預算而 提交的公共開支建議。委員會亦會舉行特別會議,在與《撥款條例草案》有關的會議程序 中,審核由財政司司長提交立法會的周年開支預算,該預算載列政府下一財政年度的開 支建議。

財務委員會轄下設有兩個小組委員會,分別是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和工務小組委員會。 兩個小組委員會的會議也是公開舉行。財務委員會所有委員都可以加入該兩個小組委員 會。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負責審核政府所提出有關開設、重新調配和刪除首長級職位,以及 更改公務員各職系及職級架構的建議,並就該等事宜向財務委員會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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