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2
(第三章:經濟)
本地居民總收入
附錄
6
十億港元(另有註明除外)
2007
2011@
2012@
以二零一零年環比物量計算
本地生產總值
1,670.2
1,863.0
1,889.8
對外初次收入流量淨值
54.3
50.9
40.0
對外初次收入流入
對外初次收入流出
939.8
1,014.0
980.1
885.4
963.1
940.2
實質本地居民總收入(1)
1,775.2
1,901.9
1,909.7
(+8.2)
(+4.8)
(+0.4)
按人口平均計算的本地生產總值(港元)
241,482
263,442
264,142
按人口平均計算的實質本地居民總收入(港元)
256,672
268,945
266,916
(+7.3)
(+4:1)
(-0.8)
以當時市價計算
本地生產總值
對外初次收入流量淨值
對外初次收入流入
對外初次收入流出
本地居民總收入
1,650.8
1,936.1
2,040.1
52.8
52.8
43.5
903.2
1,059.4
1,069.2
850.4
1,006.5
1,025.7
1,703.6
1,988.9
2,083.6
(+10.7)
(+9.6)
(+4.8)
按人口平均計算的本地生產總值(港元) 按人口平均計算的本地居民總收入(港元)
238,676
273,779
285,146
246,312
281,250
291,224
(+9.8)
(+8.9)
(+3.5)
註:括弧內數字是與對上一年同期比較的變動百分率。
政府統計處在二零一二年九月完成一項技術性修訂工作,把聯合國出版的《2008年國民經濟核算體系》訂明的最新國際統計 標準納入香港的本地生產總值編製架構,以及在編製對外初次收入流量數字時,採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出版的《國際收支和 國際投資頭寸手冊(第六版)》的最新國際統計標準。因應是項修訂工作,本地生產總值及本地居民總收入的整系數列已作出 修訂。
本地居民總收入(前稱本地居民生產總值)指一個經濟體的居民透過從事各項經濟活動而賺取的總收益,不論該等經濟活動是 否在該經濟體的經濟領域內或外進行。本地居民總收入數字是從該年的本地生產總值,加上對外初次收入流量淨值(即對外 初次收入流入減去對外初次收入流出)而獲得。
(1)實質本地居民總收入是把貿易價格比率變動的調整及實質對外初次收入流量淨值加進實質本地生產總值而得出。
資料來源:政府統計處國際收支平衡統計科
(如有查詢,請致電2116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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