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教育
當局與非政府機構現正推行試驗計劃,通過戲劇、歌唱和小組遊戲等有趣互動的方法, 鼓勵、推動和支援三至九歲的非華語學生學習中文。
當局也委託大專院校提供到校支援服務;營辦學習中文支援中心,為非華語學生提供課 後支援,以及為有非華語學生的學校的中文科教師提供培訓。
為照顧非華語學生對接受高等教育的期望,教資會資助院校收生時會在特定情況下,考 慮接受大學聯合招生辦法申請人的其他中國語文科考試資歷,包括綜合中等教育證書 (GCSE)、國際普通中學教育文憑(IGCSE)、普通教育文憑高級補-
程度(GCE AS-Level),以 及普通教育文憑高級程度(GCE A-Level)。非華語學生報考上述中國語文科考試時可獲資 助,有經濟困難的學生更可獲豁免或半額減免所須繳付的“資助考試費”。
為清貧學生而設的支援計劃
二零一二至一三學年,當局通過校本課後學習及支援計劃,資助879所學校和167家非政 府機構舉辦課後活動,以協助約217000名清貧學生改善學習成效、擴闊課堂以外的學習 經歷,以及提高對社會的認識和歸屬感。
二零一一至一二學年,香港賽馬會全方位學習基金(由教育局及香港賽馬會慈善信託基金 於二零零二年成立)撥款約6,715萬元予944所參加學校,約23萬名小一至中七的清貧學生 受惠,獲資助參加由學校主辦或獲學校認可的各項在實際環境中進行的全方位學習活動。
監管架構及管治
政府的角色及組織結構
教育局局長主管教育局,負責制定、發展和檢討教育政策,從政府的財政預算中取得經 費,並監察教育計劃的有效推行。教育局常任秘書長協助教育局局長履行這些職務。
《教育條例》
《教育條例》規管學校教育服務。辦學者必須遵守《教育條例》和附屬法例中有關學校註 冊、教師註冊、校董註冊、健康與安全、收費及師資等方面的規定。
因應首批學生於二零一二年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政府已修訂《教育規例》,把中學文 憑考試學歷列為准用教員須具備的資格之一。
《專上學院條例》
《專上學院條例》規管開辦專上課程的院校。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共有六所認可院校 根據該條例註冊,分別是香港樹仁大學、明愛專上學院、珠海學院、恒生管理學院、東 華學院和明德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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