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財務

把累算權益轉移至另一強積金計劃。由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起,僱員在每個公曆年可 作一次選擇,把在現職受僱期間所作的僱員強制性供款的累算權益,一筆過轉移至其選 擇的強積金計劃。自僱人士須按本身的有關入息的5%供款。除非計劃成員符合其中一項 可提早提取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的法定條件,否則有關權益必須保存至計劃成員年屆65 歲退休年齡才可提取。截至二零一二年年底,接近100% (約259 800名)僱主、99% (約 2 375 100名)有關僱員和65%(約220400名)自僱人士參加了強積金計劃,強積金總淨資 產值約達4,400億元。

強積金計劃屬強制性質,有別於與根據《職業退休計劃條例》註冊的職業退休計劃下由僱 主自願為僱員設立的退休計劃。為配合二零零零年實施的強積金制度,符合若干條件的 職業退休計劃營辦者可申請豁免遵守強積金規定。這些計劃的成員在獲得豁免後,可以 選擇留在原有計劃內,或參加強積金計劃。截至二零一二年年底,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 退休註冊計劃共有3705個,參加僱員超過361000名。

強積金計劃及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註冊計劃的統計數字(年底)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強積金計劃登記情況

參加的僱主數目 (名)

244 000

252 500

參加的有關僱員數目(名)

2 261 600

2 341 200

參加的自僱人士數目(名)

260 500

229 400

強積金計劃登記率(%)

僱主

有關僱員

自僱人士

強積金計劃

註冊計劃數目(個)

核准成分基金數目

259 800

2 375 100

220 400

99

98

100

99

99

99

80

70

65

41

41

41

421

445

464

365

356

440

強積金計劃的總淨資產值(十億元)

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註冊計劃

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註冊計劃數目(個) 參加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註冊計劃的僱 員數目(名)

3 948

3 804

3 705

380 200

369 900

361 000

職業退休註冊計劃的總淨資產值(十億元)

231

251

250

72

Share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