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制度

政制和行政

立法會設有處理申訴的制度。市民如對政府所推行的措施或政策感到不滿,可通過申訴 制度尋求協助。市民亦可透過申訴制度就政府政策、法例及公眾關注的其他事項提交意 見書。每星期有七位議員輪流當值,監察申訴制度的運作,並接受申訴團體提出的意見 及申訴。議員亦輪流於當值的一周內在公共申訴辦事處“值勤”,接見個別申訴人士,並 就如何處理個案向公共申訴辦事處作出指示。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及立法會秘書處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是獨立運作的法定機構。行政管理委員會以立法會主席為首,另 有11名議員擔任委員。委員會的主要職能是通過立法會秘書處為立法會提供行政支援和 服務。委員會聘用立法會秘書處的職員並督導秘書處的工作;決定支援服務和設施的組 織及管理:制定並執行為立法會提供有效服務的政策,以及按其認為適當的方式運用款 項進行上述工作。

立法會秘書處由秘書長掌管。秘書處的職責是為立法會及轄下委員會提供專業而高效率 的支援和服務,加深市民對立法會工作的了解,並確保申訴制度有效運作。

地方行政

全港分為18區,每區設有一個民政事務處、一個區議會和一個地區管理委員會。

每個民政事務處由一位民政事務專員掌管。民政事務專員是香港特區政府在地區層面的 代表,負責直接監督地方行政計劃在區內的運作。

18個區議會共有507名區議員,包括412名民選議員、68名委任議員和27名當然議員(由 新界各個鄉事委員會主席出任)。現屆議員任期由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開始,為期四年。 區議會的主要職能,是向政府提供意見,範圍包括影響區內人士福祉的事宜,以及提供 和使用區內公共設施及服務的事宜等。政府也會就不同事務徵詢區議會的意見。此外, 區議會亦推行地區小型工程計劃和社區參與計劃。在二零一二至一三財政年度,兩項計 劃各獲政府撥款3.2億元。政府並承諾在今屆和下屆區議會會期內(即二零一九年年底 前),把地區小型工程計劃的撥款逐步增至每年四億元。

地區管理委員會是官方委員會,由民政事務專員擔任主席。每個地區管理委員會都包括 區議會正副主席、區議會轄下各委員會的主席,以及在區內提供主要服務的政府部門的 代表。地區管理委員會讓區議會和政府部門商議地區事務,協調工作和相互合作,以助 解決跨部門的地區問題,確保能夠迅速回應地區的需要。此外,全港設有63個分區委員 會。作為地區諮詢委員會,分區委員會協助籌辦社區參與活動,就地區問題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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