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財務 73
及監管認可機構,促進銀行體系的安全和穩定,以及促進金融體系(尤其是支付和結 算安排)的效率、健全性與發展
金管局是政府架構的一部分,但可以按有別於公務員聘用條款聘請職員,從而 吸引具備適當經驗與專門知識的人才。金管局的職員薪酬及營運經費,直接由外匯基 金而非由政府一般收入支付。金管局須向財政司司長負責,而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則 就外匯基金的投資政策與策略,以及發展金融基礎設施等以外匯基金撥款進行的項 目,向財政司司長提供意見。
銀行業務諮詢委員會和接受存款公司諮詢委員會都是根據《銀行業條例》成立, 負責就有關的政策事宜提供意見。這兩個委員會由財政司司長擔任主席,成員來自銀 行業及其他專業。
金管局致力使香港的監管制度完全符合國際標準。金管局的目標是制定審慎的監 管制度,一方面維持銀行體系的整體穩定與有效運作,另一方面則提供適當空間,讓 認可機構靈活作出商業決定。
近期發展
儘管歐洲主權債務危機加劇,香港銀行體系在二零一一年仍然維持穩健。銀行貸 款持續顯著增長,致使流動資金狀況收緊,但銀行流動資金比率仍遠高於法定最低水 平。資產質素進一步改善,本地註冊認可機構的資本仍然雄厚。
由於信貸質素和流動資金風險管理面對潛在壓力,因此金管局一直密切監察認可 機構的信貸增長情況。金管局在年初要求認可機構提交業務計劃及資金策略,以供審 閱。金管局考慮認可機構是否持續有穩定資金來源支持其貸款業務後,按需要要求認 可機構修訂其業務計劃。為了建立更強大的緩衝以防範資產質素可能轉壞的情況,金 管局又與零售銀行商討,在二零一一年年底前提高各家銀行的監管儲備水平,同時就 在香港落實《巴塞爾協定三》規定的主體法例進行行業諮詢
考慮到樓市泡沫風險持續增加或會破壞銀行體系的穩定,金管局於是在二零一一 年六月十日推出一系列逆周期宏觀審慎監管措施,這是金管局自二零零九年十月起推 出的第四輪逆周期宏觀審慎監管措施。有關措施不但提高了認可機構經營按揭業務的 風險管理標準,並強化了有關業務的營運手法,而且讓認可機構有更大的緩衝空間承 受因樓市下調所引致的潛在損失。
鑑於市場情況在二零一一年下半年因歐洲主權債務危機而波動不定,金管局實施 持續監管程序,而其中之一是密切監察境外認可機構(尤其是來自歐洲的銀行) 的資金 供應及流動資金情況,包括其參與銀行同業市場的情況及存款的變動。金管局還要求 這些認可機構優化其資金應變計劃,以及維持-
足的優質流動資產,以應付意料之外 的市況變化。此外,金管局又與部分歐洲認可機構的註冊地監管當局加強溝通,以了 解其總部的最新財政狀況及市況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