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政制和行政
在二零一零至二零一一年度會期,立法會亦就 60項不擬具立法效力的議員議案 進行辯論。此外,立法會曾動議四項休會待續議案,辯論對市民有急切重要性的問 題,又或提出有關公共利益的問題,要求政府人員答辯。
財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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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立法會主席外,立法會全體議員都是財務委員會的委員。財務委員會的正副主 席由委員互選產生。委員會通常在星期五下午舉行公開會議,審批政府提交的公共開 支建議。委員會的工作包括在與《撥款條例草案》有關的會議程序中,審核由財政司 司長提交立法會的周年預算,該預算載列政府下一財政年度的全年開支建議。在二零 一零至二零一一年度會期,財務委員會舉行了35次會議(包括為審核二零一一至二零 一二年度開支預算而舉行的八次特別會議),共審議 65個建議項目,其中14個項目 內的 70 項建議曾由財務委員會轄下兩個小組委員會考慮,並獲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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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委員會轄下設有兩個小組委員會,分別是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和工務小組委 員會。兩個小組委員會的會議也是公開舉行。財務委員會所有委員都可以加入該兩個 小組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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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負責審核政府所提出有關開設、重新調配和刪除首長級職 位,以及更改公務員職系和職級架構的建議,並就這些事宜向財務委員會提交建議 在二零一零至二零一一年度會期,小組委員會舉行了八次會議,審核由政府提交的 19項建議。
工務小組委員會負責審核政府在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下,用於工務計劃工程以及由 受資助機構進行或代這些機構進行的建造工程的開支建議,並就這些開支建議向財務 委員會提交建議。在二零一零至二零一一年度會期,小組委員會舉行了13次會議, 審核由政府提交的52項建議。
政府帳目委員會
政府帳目委員會負責研究審計署署長所提交有關審核政府帳目的報告書,以及審 計署署長就各政府部門和其他受審計署審核的機構進行衡工量值式審計所得結果的報 告書。委員會在履行職責時可邀請政府官員、公共機構人員或其他人士出席公開聆 訊,提供解釋、證據或資料。政府帳目委員會有七名委員,全部由立法會主席按立法 會內務委員會所定的選舉程序委任。
在二零一零至二零一一年度會期,委員會研究了審計署署長提交的二零零九至二 零一零年度政府帳目審計結果報告書,以及衡工量值式審計結果報告書 (第五十五及 五十六號報告書)。委員會在這個會期內進行了十次公開聆訊,並舉行了 26 次內部會 議。委員會的結論和建議載於政府帳目委員會第五十五及五十六號報告書。該兩份報 告書分別在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六日及二零一一年七月六日提交立法會。回應該兩份報 告書的政府覆文分別於二零一一年五月十八日及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九日提交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