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 117
妥最基本的入境手續,便可獲准來港工作。年內,逾100 個國家和地區共 32459名 具備技術知識、行政或管理技能的專業人員,獲准來港就業。
非本地學生在港就業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六日,政府公布從二零零八至零九學年起,在本港就讀全日 制經評審學士學位或以上課程的非本地學生,畢業後可以留港一年就業,不受任何條 件限制。至於曾在本港修畢經評審全日制課程而獲得學位或更高資歷的非本地學生, 只要他們受僱從事的工作通常是由學位持有人擔任,而薪酬福利條件也達到市場水 平,便可來港工作。
補-
勞工計劃
根據補-
勞工計劃,僱主可申請輸入勞工,填補技術員或以下水平的空缺。政府 的輸入勞工政策有下列兩項主要原則:
如就業市場有職位空缺,僱主必須優先僱用本地工人;以及
僱主如確實無法在本地聘得合適工人填補職位空缺,應獲准輸入勞工,
根據計劃提出的所有申請,都會獲當局按個別情況考慮。為確保本地工人可獲優 先聘用,僱主提出的輸入勞工申請必須符合三項條件,才會提交勞工顧問委員會考 慮,然後交由政府批核。這些條件包括:僱主已在報章刊登招聘廣告:已由勞工處安 排為期四星期的就業選配:在適用的情況下,已在僱員再培訓局協助下舉辦專為本地 工人而設的再培訓課程
O
截至二零零七年年底,在港工作的輸入勞工共有 1 101名。
外籍家庭傭工
外籍家庭傭工如符合一定的條件,可獲准來港工作。這些條件包括:傭工本身具 備有關工作經驗;傭工的僱主是香港居民,並會為傭工提供合理的聘用條件,包括合 適的住宿安排和不低於政府所定最低水平的薪金;僱主願意負擔傭工往返原籍國的費 用 此外,僱主須符合有關入息和資產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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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過去 30 年,香港對外籍家庭傭工的需求不斷增加、 二零零七年年底,本港有 外傭 245531名,較二零零六年的232781名增加5.5%。這些外傭當中,約有 50.3%來自菲律賓,46.6%來自印尼。
職業安全與健康
勞工處致力通過立法、執法、宣傳、教育和培訓,提高香港工作場所的安全和健 康水平。在僱主、僱員、承建商、安全從業員和政府各方面通力合作下,香港的工作 安全表現已大為改善。
零零七年的職業傷亡個案有 43 979 宗,較一九九八年的 63 526 宗下跌 30.8%。工業意外個案也由一九九八年的43034宗,下降至二零零七年的 16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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