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財務! 79
幣基礎的任何變動,也得百分百與該等美元儲備的相應變動配合。以香港來說,貨幣
基礎包括已發行的流通紙幣及硬幣總額、總結餘(即銀行為了結算銀行之間和金管局與
銀行之間的交易,而存於金管局的結算餘額),以及未償還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總額。
自一九八三年十月聯繫匯率制度實施以來,發鈔銀行須持有由外匯基金發出的負
債證明書,為發行的銀行紙幣提供支持。負債證明書的發行和贖回,都必須按 1美元
兑7.80 港元的兌換匯率,在外匯基金帳目內以美元結算。同樣,發行和回收政府發行
的流通紙幣及硬幣,也是按1美元兑 7.80 港元的固定匯率進行
。
金管局在一九九二年設立流動資金調節機制,使該局能夠為流動資金暫時短缺的
銀行提供貸款。一九九八年九月,這機制由貼現窗的安排所取代,銀行自此可通過以
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作為抵押品的回購協議,不受限制地獲取日終流動資金。貼現率
採用兩級制,確保利率-
分反映資金流向,同時也避免利率因流動資金輕微短缺而過
度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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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貨幣發行局制度下,港元匯率通過利率調節機制得以維持穩定。如有人向貨幣
發行局出售與本地貨幣掛鈎的外幣(就香港而言即美元),以套取本地貨幣(即資金流入
港元),貨幣基礎便會擴大。反之,如有人從貨幣發行局購入外幣 (即資金流出港元),
貨幣基礎便會收縮。貨幣基礎擴大或收縮會分別導致本地貨幣的利率下跌或上升,部
分資金隨之流出或流入,因而自動抵銷原來資金流向造成的壓力,確保匯率維持穩
定。
二零零五年五月,金管局引入三項優化聯繫匯率制度運作的措施:(一) 推出強方
兌換保證,金管局會在 7.75的水平向持牌銀行買入美元,有關措施即時生效;(二)把 現行金管局在 7.80 水平出售美元予持牌銀行的弱方兌換保證移至7.85 的水平;(三) 在強方及弱方兌換保證水平所設定的範圍內,金管局可選擇進行符合貨幣發行局制度
運作原則的市場操作。
。
為鞏固本港貨幣發行局制度的體制架構,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轄下的貨幣發行委
員會在一九九八年八月成立,負責監察貨幣發行局制度的運作情況,並在適當時候通
過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向財政司司長建議採取新措施,鞏固香港的貨幣發行局制 度,使制度更趨穩健和有效。
金管局的政策力求高度透明,使金融界和廣大市民能-
分了解貨幣發行局的運作
情況。金管局會即時公布總結餘數字,以及因貨幣發行局的外匯交易而令總結餘有所 變動的預測數字。此外,又會每日公布貨幣基礎及其組成部分的數字,並每月公布貨 幣發行局帳目。貨幣發行委員會的會議記錄也會定期發布。
聯繫匯率制度是香港貨幣與金融保持穩定的支柱,政府致力維持聯匯制度,並嚴 格遵守貨幣發行局的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