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和行政 17

為了與區內居民保持直接溝通,各區議會均推行會見市民計劃,讓市民約見區議

員 就區內問題發表意見。這項計劃深受市民歡迎,也為區議會提供直接途徑,收集 市民對區內事務和全港事務的意見。此外,不少區議員已設立議員辦事處,與選民保 持聯繫,以便更有效回應區內居民的需求。

為了促進社區和諧和推動市民參與地區事務,全港18區均設有分區委員會,就 地區問題提出意見,並協助籌辦社區活動和政府宣傳運動。截至二零零六年年底,全 港共有 70 個分區委員會。

各區民政事務處轄下的20個諮詢服務中心,免費為市民提供多種服務,包括解 答有關政府服務的一般查詢、派發政府表格和資料刊物、辦理宣誓手續,以及把區議 員會見市民計劃、免費法律輔導計劃和租務主任計劃的個案轉介有關部門處理。年 內,各諮詢服務中心和中央電話諮詢服務中心共為 166 萬人次提供了服務。

選舉制度

立法會選舉制度

《基本法》規定了首三屆立法會的組成方式,詳情如下:

產生辦法

第一屆

(1998-2000)

第二屆

(2000-2004)

第三屆

(2004-2008)

w

-) 分區直接選舉

20

24

30

(二) 功能界別選舉

30

30

30

(三)選舉委員會選舉

10

6

60

60

60

地方選區

地方選區選舉以普選方式進行。凡年滿18 歲的合資格人士,均有權登記為選民 並在選舉中投票。目前,登記選民約有 300 萬人。

在第三屆立法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分為五個地方選區,每個選區有四至八個議 席。選舉採用名單投票制,並以最大餘額方法計算選舉結果。這個制度是一種比例代 表制,候選人名單形式參選,每份名單的候選人人數最多可達有關選區所設的議席 數目。每名選民可在他的登記選區投一票,支持一份參選名單。議席按照各份名單獲

得的票數分配。

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只要年滿21歲,在外國無居留權, 過去三年通常在香港居住,並且是名列正式選民登記冊的登記選民,便可在任何一個

地方選區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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