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 245
立的地區進行嘈吵的人手作業。撞擊式打樁工程不得在晚間及公眾假期進行,即使在 非公眾假期的日間進行,也須領有許可證。二零零五年,環保署共發出約2700張進 行一般建築工程和撞擊式打樁工程的許可證。涉及未領許可證施工或違反許可證條件 的檢控個案約有50宗
政府已取締高噪音的柴油、蒸氣和氣動打樁機。現行法例亦規定,建築用的手提 撞擊式破碎機及空氣壓縮機必須符合嚴格的噪音標準,並須在使用前取得噪音標籤。 二零零五年,環保署共發出約 600張標籤。
為遏止屢次違反工商業和建築噪音法例的情況,《噪音管制條例》規定法人團體 的高層管理人員須為所屬法人團體屢次違例負上法律責任。
此外,環保署已於二零零五年實施優質機動設備制度,以推動使用更環保的建築 設備,並使建築噪音許可證的申請過程更為方便。
防盜警報器及鄰里噪音
有關防盜警報器的投訴,以及住宅樓宇和公眾地方鄰里噪音的投訴,均由警方處 理。二零零五年,警方共處理約3000宗投訴。
水質及污水收集系統
隨着城市不斷發展和人口增長,水質污染問題日益嚴重。香港現在每日產生約 280 萬立方米污水。由於過去沒有適當設施處理維多利亞港周圍較舊的市區所排放的 大部分污水,維港水質因而欠佳。不過,自從淨化海港計劃第一期系統在二零零一年 年底啟用後,維港水質持續顯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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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針對污染源頭而採取的管制措施也漸見成效。河溪水質亦見改善:評為水 質“良好”或“極佳”的溪流比率,由一九八六年的34%增至二零零五年的81%;列 入“惡劣”或“極劣”級別的河溪,則由一九八六年的45%降至二零零五年的14%。
污水處理與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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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本港公共污水排放系統覆蓋 93%的人口,每日收集約 260 萬立方米污水、 約七成收集到的污水會經化學或更高級別的處理後才被排放。過去幾十年,由於當局 推行全港性的興建新污水系統設施計劃(包括淨化海港計劃,以及16 項污水收集整體 計劃下的改善工程),本港污水基礎設施已顯著改善。
淨化海港計劃第一期系統收集九龍、荃灣、葵青、將軍澳及港島東北部市區的污 水,然後送往昂船洲污水處理廠處理。第一期系統還包括設於各個污水收集點的初級 污水處理廠、位於地底最深達150米並長達23.6公里的污水輸送隧道,以及一條長 1.7 公里把經處理的廢水從維港核心水域導往西區碇泊處的排放口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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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系統運作良好,維港水質因而已明顯改善。根據一個本地海洋保護協會的調 查,一些要有良好水質才能生長的軟、硬珊瑚羣,已重現維多利亞海港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