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6 環境
政府現建議分兩個階段進行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工程。在第一階段(即淨化海港計 劃第二期甲工程),政府將興建多條深層污水隧道,把港島餘下地區未經處理的污水收 集,然後送往昂船洲污水處理廠。政府會擴建該廠,把整個淨化海港計劃覆蓋範圍內 的所有污水,集中進行化學處理,並且會加快興建污水消毒設施。第一階段的目標完 工日期為二零一三/一四年。在第二階段 (即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乙工程),政府計劃 在現時的昂船洲污水處理廠毗鄰,興建新的生物污水處理設施。至於第二階段的時間 表,則視乎二零一零/——年所作檢討而定。然而,第二期兩個階段的實施將取決於 社會人士是否贊同。雖然建設費用將由政府承擔,但市民亦須同意政府可根據污染者: 自付原則,通過污水處理收費計劃收回全部污水處理服務的營運費用。
政府將於二零零六年展開第二期甲工程的環境影響評估研究,以及污水隧道規 劃和設計工作。有關淨化海港計劃的詳細資料,載於“海港清潔 你我得益”網頁 www.cleanharbour.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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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淨化海港計劃的開支外,政府自一九九一年以來為其他污水收集系統使用的 款項多達 123 億元,而未來五年這方面的開支將為47 億元。
污水收集整體計劃
香港分為 16 個污水收集區,各區都已制定污水收集整體計劃。這些計劃建議的 工程現正分期進行。很多工程已經完成,其餘的正在逐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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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根據經修訂的人口預測及發展建議,就元朗、錦田、中九龍、東九龍、屯 門、青衣、離島、香港島、北區和吐露港一帶的污水收集整體計劃進行了檢討,並正 就所建議的改善工程按優次跟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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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污水渠接駁到個別樓宇的工程仍在進行。本港數個地點的改善工程仍然繼續 根據《水污染管制(排污設備)規例》,環保署有權指令業主把廢水排入新建的公共污 水渠。二零零五年,政府敷設了可供 14 000 人使用的公共污水渠。自該規例於一九九 五年年底實施以來,政府已敷設了可供 14 萬人使用的公共污水渠。
排污收費
把污水排入公共污水渠的用戶,均須繳付基本排污費。此外,30個工商行業由 於排出污水的污染程度遠較住宅污水高,因此須繳付工商業污水附加費,以反映處理 這些污染程度較高的污水所需的額外成本。徵收這些費用的目的,是支付污水收集、 處理和排放設施的營運和維修開支。這些設施的建設費用,則繼續由政府從基本工程 儲備基金撥款支付。二零零五年,每立方米用水的住宅排污費仍僅為1.20元,每四個 月結算一次,首12立方米用水可免收排污費。
禽畜廢物污染
《廢物處置條例》禁止在新市鎮及易受污染影響的地區飼養禽畜。在准予飼養禽畜 的地區,所有飼養場均須裝設適當的廢物處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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