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傳媒和資訊科技 325
電訊服務
政府的電訊政策旨在促進電訊業發展,並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電訊樞紐的地位
。
電訊管理局是電訊管理局局長的行政機關,監管本港的電訊業,並執行有關設立 和營運電訊服務的法例
自二零零三年起,政府已全面開放本港各個電訊市場,包括本地及對外的電訊服 務和電訊設施市場。在諮詢業界後,電訊管理局局長在二零零四年七月發出有關收購 合併活動的指引,使在二零零三年七月制訂的《2003年電訊(修訂)條例》正式生 效。這條例將促進電訊市場上公平和有效的競爭,也有助營商者在進行收購合併時, 能在掌握-
分資料的情況下作出決定。
本地固定電訊網絡服務
。
香港為營商者和消費者提供完善的電訊基礎設施。二零零四年,每100人便有 55 條電話線,是全球電話服務普及率最高的地區之一。此外,香港共有超過456081 條專用圖文傳真線路,提供數據通訊服務。
本地固定網絡市場由二零零三年一月起全面開放。根據全面開放市場的政策,政 府不會設定發牌數目的上限和申領牌照的時限。年底時,香港共有13家本地固定電訊 網絡服務營辦商,包括九家本地有線固網服務營辦商、一家本地無線固網服務營辦 商、一家利用混合光纖同軸電纜網絡提供電訊服務的有線電視營辦商,以及兩家分送 本地免費電視節目的固網服務營辦商。
政府於二零零四年完成檢討第II類互連政策及規管架構。第II類互連是指兩個固 定電訊網絡在客戶接達網絡層面進行的互連,讓沒有客戶接達網絡的營辦商得以通過 其他營辦商的網絡向客戶提供服務。經過二零零三年進行的兩輪諮詢後,政府在二零 零四年七月作出決定,除了涉及符合“必要設施”準則的樓宇外,在電話機樓層面的 強制性第 II 類互連將在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全面撤銷。由現時至二零零八年六月三 十日,政府會循序在個別已接駁至少兩個自建客戶接達網絡的樓宇,撤銷第 II 類互連
規管措施。
傳統獨立話音網絡、數據網絡及廣播網絡逐漸遷移至支援所有通訊方式的“下一 代網絡”,而這融合的傳送模式可簡化網絡結構和減低成本。政府將因應“下一代網絡" 不同的網絡及服務運作方式,檢討對以傳統公共交換電訊網絡為本的固網服務的規 管。電訊管理局在二零零四年十月就網絡規約電話的規管展開諮詢,作為展開整體檢 討的第一步。
寬頻及互聯網接達服務
年底時,寬頻網絡覆蓋差不多所有住宅和商業樓宇。年內,寬頻帳戶數目大幅上 升至 1 484 486 個,即每100 人即有 22 個寬頻帳戶,每年增長率為 21%。此外, 61% 住宅已接達寬頻互聯網服務。年底時,香港共有 188家互聯網服務供應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