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8 環境
規劃署規劃未來的土地用途(包括自然保育地帶),並管制全港的土地發展。渠務 署設計、建造、操作和維修污水收集系統和污水處理設施。土木工程拓展署提供公眾 填土區,使惰性拆建物料得以循環再用。機電工程署促進能源效益和鼓勵市民節約能 源。海事處清除海上的漂浮垃圾及油污,並執行與油污有關的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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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至零五年度,政府在環境方面的支出預計合共60.9億元,佔整體公共開 支約2.13%。
環境問題的挑戰
香港較舊的市區,存在不少環境問題。這些地區部分正在重建,但居住環境仍然 擠迫,住屋與各類型工商業混雜一處,基礎建設也須不斷改善以配合發展需要和滿足 市民愈來愈高的期望。雖然當局已採取各項改善和控制措施,但礙於種種因素,例如 住宅用地不足、交通網絡集中,以及房屋需求殷切,本港的道路和鐵路噪音問題仍然 嚴重。此外,對發展區附近的居民來說,建築噪音也是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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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畜飼養業、工商業和住宅任意排放污水,一度對環境構成嚴重威脅。由於當局 實行執法管制和推行各項環保計劃,目前情況已受到控制。各主要河流的污染量已大 幅削減九成左右。可是,由於這些河流的基本水流率偏低,而且污染物尚未完全清 除,因此仍須進行更多改善工作。
政府的污染管制策略以不影響工商業發展為原則。政府力求與私營機構通力合 作,確保環保政策得以遵行,使各方面都能因環境改善而得益。推行對環境有利的活 動,例如循環再造,以及在生產過程中採用環保技術,往往可以帶來直接的經濟效 益,比廢料成為潛在污染物後才以污染控制技術處理更為優勝。
政府鼓勵工商界認識減少廢物和防止污染的好處,並且鼓勵他們主動採取措施達 到這些目標。當局又訂立法定的管制準則,清楚界定環保標準,確保工商界遵守這些
規定
防止污染的規劃工作
過去十年,政府在擬訂政策、規劃和發展項目時,都加入環境評估程序,竭力預 防環境問題,成效顯著。呈交行政會議而涉及環境問題的發展和政策建議,以及送交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屬下工務小組委員會審閱的工程計劃,均須包括環境影響方面的評 估。
《環境影響評估條例》
《環境影響評估條例》訂明有系統、明確和公開的架構,用以評估指定工程項目所 引致的環境影響,以及在完全避免有關影響是不切實際時,制定有效的緩解措施,把 影響減至可接受水平。此外,條例之下訂有技術備忘錄,就環境影響評估程序制定明 確統一的技術指引和準則。根據條例提出的各項申請的資料,均載於環境保護署網 頁。自條例實施以來(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共有82份環評報告獲得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