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 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氣體安全條例》管制氣體燃料的進口、生產、儲存、運輸、供應和使用。所有氣 體供應公司、氣體裝置技工及工程承辦商均須向氣體安全監督(即機電工程署署長) 註 冊,才可從事與氣體有關的業務或工程。年底時,本港共有七家註冊氣體供應公司、 3533 名註冊氣體裝置技工及432名註冊氣體工程承辦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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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運輸及工務局:http://www.etwb.gov.hk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 http://www.hplb.gov.hk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http://www.edb.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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