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 203

測繪處設立的電腦化地圖及航空照片檢索系統,可供各界搜尋和查閱地圖及航空 照片的檔案。該處的兩個地圖銷售處設有三個資訊站供市民查閱有關資料,而其他地 圖銷售處稍後亦會設立更多資訊站。

此外,該處首次印製的《香港街2004(影像地圖版)》更廣受用家歡迎。

土地註冊

香港現時是通過土地註冊處實施的契約註冊制度,為業權提供法律保障。土地註 冊處的契約註冊制度是根據《土地註冊條例》的規定運作。《土地註冊條例》於 一八四四年制定,是本地最古老的法例,一直沿用至今。現時以註冊物業作抵押的物 業包括商住物業,貸款額約一萬億元。二零零四年內共有 124253 宗事項註冊。

土地註冊處約有500名員工,轄下設有市區土地註冊處,為港島及九龍的市民提 供服務;八個新界分區辦事處:一個文件影像中心,為所有辦事處提供服務;以及 一個業權報告辦事處。土地註冊處負責為影響土地的文件註冊,並且備存土地記錄供 市民查閱。土地註冊處按營運基金方式運作,須從收費取得的收益支付運作成本,並

須在改善服務方面投放資金。

根據《土地註冊條例》,影響土地的文件在法律上的優先次序,須按照其各自註冊 日期的先後而定。註冊並非強制規定,但可以保障土地權益,因此,市民大都為有關 事項註冊。

土地文件有一定的註冊程序。市民須把文件連同載有文件主要資料的註冊摘要交 給有關的土地註冊處,並繳付註冊費。其後,註冊處會把相關的土地或物業資料記入 電腦化的土地登記冊,並以掃描方法把已註冊的土地文件的電子影像儲存在光碟內。

由政府契約批出的日期起,該契約所涉物業的一切交易記錄均載於土地登記冊 上。市民只須繳付費用,便可在各土地註冊處的查冊辦事處查閱這些登記冊、註冊摘 要及有關的土地文件。通過直接查冊服務和跨區查冊服務,用戶只需在其辦公室而市 民則可在各土地註冊處查冊辦事處,便可查閱全港的物業資料。

土地註冊處現正推行策略計劃,以便為業權提供更佳保障和進一步提高服务效 率。該計劃包括重組該處的營運模式及架構,並引進新的資訊科技和制定新法例

策略計劃的第一期項目在二零零二年展開。有關《土地註冊條例》的修訂獲得通 過後,該處即可策劃主要的組織架構改革。按照上述修訂條例,該處會提供全港性的 統一註冊和資訊服務,取代市區和新界的分區辦事處。這項改革會由嶄新的資訊科技 系統,即“綜合註冊資訊系統”提供支援。“綜合註冊資訊系統”的主要開發工作已 完成,系統的測試工作也於年內進行。預期“綜合註冊資訊系統"會於二零零五年 二月投入運作。土地註冊處會引進多項改善服務措施以提高服務質素,包括縮短處理 業務的時間,通過互聯網提供快捷的查冊服務、引進方便的一站式櫃位服務及提供可

以支援中文的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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