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和行政 15
議事規則委員會
議事規則委員會負責檢討立法會及立法會轄下委員會的議事規則,並視乎需要向 立法會提出修正或更改的建議。議事規則委員會有 12 名委員,全部由立法會主席委 任。在本年報所涉會期內,委員會共舉行六次會議。
法案委員會
除立法會主席外,任何立法會議員均可加入由內務委員會成立的法案委員會,研 究交付委員會的法案的原則、整體利弊以至詳細條文和修正建議。委員會通常會在完 成審議工作後,向立法會提交報告。在有關法案獲得立法會通過後,或內務委員會決 定解散法案委員會時,委員會便會解散。二零零三至二零零四年度會期,立法會成立 了 35 個法案委員會,審議提交立法會的法案,其中包括《2003年建築物(修訂) 條例草案》、《2003 年公司 (修訂)條例草案》、《2002 年教育(修訂)條例草案》、 《2001 年人體器官移植 (修訂) 條例草案》、《土地業權條例草案》、《2003年業主與 租客 (綜合)(修訂)條例草案》、《2003年城市規劃 (修訂)條例草案》及《2003 年聯 合國 (反恐怖主義措施)(修訂)條例草案》。
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
二零零三至二零零四年度會期,內務委員會成立了 14 個小組委員會,研究 18 項 提交立法會省覽的附屬法例,以及六項由政府提交立法會批准的決議案。
事務委員會
立法會設有 18 個事務委員會,負責監察和研究政府的政策,以及與各自政策範 圍有關的公眾關注事項。在重大的立法或財務建議正式提交立法會或財務委員會前, 事務委員會會就這些建議提供意見。有關政策的事宜,也會轉介事務委員會研究。
專責委員會
立法會可委任專責委員會,讓議員研究個別事項或法案。專責委員會完成研究工 作後,會向立法會提交報告。
為回應市民對公營房屋質素的關注,立法會於二零零一年二月七日委任專責委員 調查有關問題。該專責委員會於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向立法會提交第一份報 告,並於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二日提交第二份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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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立法會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九日委任另一個專責委員會,調查政府與醫 院管理局對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爆發的處理手法,查考政府、醫院管理局及兩者 的決策管理階層人員在處理這事件時的表現及責任。專責委員會在二零零三年十二月 十三日至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四日期間,共舉行 30次公開研訊,並向73名證人錄取 口頭證供。專責委員會已於二零零四年七月九日向立法會提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