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入境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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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港就業

本港一向實行寬鬆靈活的來港就業政策。外籍人士只要具備香港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別技 能、知識或經驗,或能對本港經濟作出重大貢獻,均歡迎來港工作。因應本港及其他地 區的社會及經濟發展,有關政策自二零零三年七月起已有所放寬,容許更多國家和地區 的國民或居民來港就業。他們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並已選擇香港為永久居住 地後,可依法申請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年內,逾100個國家和地區共15774名專業人士。 和技術、行政或管理專才,獲准來港就業。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

新的輸入內地人才計劃於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五日實施,以取代輸入優秀人才計劃和輸入 內地專業人才計劃。新計劃實施後,內地居民與外籍人士來港就業的條件基本上一致。 這計劃的目的是吸引內地優秀人才和專業人才來港工作,以滿足本港對人才的需求,從 而促進香港在經濟和其他領域上的發展,並提高香港在全球化市場的競爭力。

新計劃不限行業,亦不設限額。這些內地人才必須擁有本港缺乏或渴求的專業技能 或知識。除了商界和金融界的專才外,計劃也適用於輸入藝術、文化、體育,以至飲食 界的人才,以鞏固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都會的地位。

在計劃下來港人士的配偶和未婚受養子女,可申請以受養人身分來港。在計劃下來 港人士和他們的受養人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後,可依法申請居留權。自計劃實 施以來,當局共批准1350份申請

輸入在本港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院校畢業的內地學生

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起,於一九九零年或以後在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院校畢業的 內地學生,如具備香港所需而又缺乏的技能或知識,可獲准來港工作。這項安排的目 的,是吸引在港修畢全日制學士學位或以上程度課程的傑出內地學生來港工作,從而提 高香港在全球知識型經濟體系中的競爭力。年內,共有113名內地學生獲准循這途徑來港 工作。

受養人來港居留

政府在二零零三年七月完成對受養人入境政策的檢討,以確保有關政策繼續切合本港的 需要,吸引具備合適才能和技能的人士來港,同時盡量減低涉及的入境和保安風險。根 據新政策,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配偶、18歲以下未婚受養子女及60歲或以上的父母可申請 以受養人身分來港居留。以資本投資者身份來港、來港工作或在本地頒授學位的院校修 讀全日制學士學位或研究院課程的人士,包括通過為內地居民而設的有關計劃來港的內 地人士,他們的配偶和未婚受養子女可申請以受養人身份來港居留。來港工作或求學人 士的受養人,或以資本投資者身份來港人士的受養人,均須獲得入境事務處處長的許 可,才可在港工作。有關申請將按照與外籍人士來港工作政策相若的準則考慮。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於二零零三年十月推出,目的是讓資本投資者(即那些把資金帶 來香港,但不會在計劃範疇內在港參與經營任何業務的人士來港居留。這些投資者所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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