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8

旅遊和旅遊業

障旅遊人士和訪港旅客避免因旅行代理商倒閉或以不良手法經營而蒙受損失的第一道防 線。假如旅行代理商涉嫌以有損公眾利益的手法經營業務,所持牌照可被暫時吊銷甚至 撤銷。截至年底,持牌旅行代理商共有1323家。

香港旅遊業議會是旅遊業界成立的自我規管組織,也是《旅行代理商條例》所指明 的認可機構。條例規定,旅行代理商必須是香港旅遊業議會的會員,才可獲發並持有牌 照。香港旅遊業議會制定並執行業務守則,還不時發出規管營運的指引。此外,又負責 處理市民對會員提供的服務的投訴。會員如違反議會的規則,會遭受紀律處分。

《旅行代理商條例》規定設立旅遊業賠償基金。假如持牌外遊旅行代理商不履行責 任,基金可為參加外遊旅行團的人士,提供最高相當於所付團費九成的特惠賠償。該基 金的收入來自持牌旅行代理商按外遊旅行團團費所繳付的徵費、投資收益和銀行利息。 年底時,基金的結餘約為3.66億元。年內,共有四家旅行代理商因停業而沒有履行責 任,受影響旅客有528人,基金共支付約150萬元的特惠賠償予受影響的旅客。

旅遊業賠償基金又為參加香港旅行代理商舉辦或安排的外遊活動時遭逢意外傷亡的 人士,提供緊急經濟援助。年內,共接獲四宗香港境外旅行團意外的報告,有一人死 亡、32人受傷;根據該計劃支付的援助金約為43,000元。

為了配合由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日開始,把到港旅行代理商納入發牌制度之內,旅 遊業界現已設立一套培訓及核證制度,確保在職導遊的服務質素良好。該制度規定在職 導遊必須先修讀特定的訓練課程,考試及格和取得導遊證後,才可從事導遊工作。由二 零零四年七月一日起,所有由旅行代理商指派接待到港旅客的導遊,必須持有有效的導 遊證。

網頁

旅遊事務署: http://www.tourism.gov.hk

香港旅遊發展局:http://www.discoverhongkong.com

Share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