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

幼兒中心為六歲以下的兒童提供日間照顧服務。年底時,全港共有273所幼兒中心, 提供29063個受資助日間幼兒園名額、1113個受資助育嬰院名額、723個暫託幼兒服務 名額和1610個延長時間服務名額。所有幼兒中心均須根據《幼兒服務條例》及《幼兒服 務規例》註冊。繳費資助計劃協助低收入而有需要的家庭支付幼兒中心的費用。

為了協調幼稚園和幼兒中心所提供的學前服務,跨局/部門的工作小組在七月完成 了公眾諮詢工作。社署正聯同教育統籌局一起研究收集到的意見,以制定實施細則。另 有一個工作小組負責檢討《領養條例》,以期使本地領養服務更趨完善,以及在香港實施 《海牙保護兒童及跨國領養合作公約》。

此外,政府正着手安排推出法律代表服務計劃,協助涉及照顧或保護事宜司法程序 的兒童和少年。

社會保障

香港的社會保障制度以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和公共福利金計劃為主,輔以三個意外賠 償計劃,分別是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和緊急救濟。

綜援計劃

綜援計劃屬申請人毋須供款但要通過經濟狀況審查的現金援助計劃,旨在幫助有經濟困 難的人士應付基本生活所需。申請人必須符合居港年期的規定。有工作能力的申請人須 參加自力更生支援計劃,積極尋找有薪工作。綜援金額按照申請人的經濟資源及需要而 定。援助金額是申請人在綜援計劃下的認可需要與可評估收入的差額。

為了協助身體健全的失業綜援受助人和其他弱勢社羣克服就業障礙,自力更生,社 署繼續推行一套與就業服務有關的綜合措施(見上文“主要成就”一節)。

已連續領取綜援三年的受助長者,如果選擇到廣東省養老,可繼續每月領取綜援標 準金額以及每年領取長期個案補助金。

年底時,綜援個案共有266571宗,二零零一年則有241673宗。年內,綜援金總開 支為157.7億元,較去年增加12%

公共福利金計劃

公共福利金計劃為嚴重殘疾人士和長者提供現金津貼,以應付他們的特別需要,申請人 毋須供款。計劃包括以下四項津貼:

普通傷殘津貼發給證實喪失百分之一百謀生能力的嚴重殘疾人士。

高額傷殘津貼——發給在日常生活中需要他人不斷照顧,而沒有在政府、受資助

院舍或醫院管理局轄下醫療機構接受住院照顧的嚴重殘疾人士。

普通高齡津貼——發給入息和資產不超過規定限額的65至69歲人士。

高額高齡津貼發給年滿70歲的人士。

年底時,共有561078人領取公共福利金,二零零一年則有559399人。年內,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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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金總開支達53.2億元,較去年增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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