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財務

強積金制度是全新的制度,影響逾200萬名僱主、僱員及服務提供者,強積金管理局 認為有需要不時檢討制度的運作情況,以確保制度具效率效益以及容易理解和遵從。為 此,強積金管理局在二零零一年八月成立了強積金計劃運作檢討委員會,成員包括僱主 僱員團體、服務提供者、專業團體、政府及強積金管理局的代表。委員會於二零零一年 年底完成首階段的檢討工作,提出修訂法例的建議,包括設立調整強積金供款最低及最 高有關入息水平的機制,以及把最低入息水平由每月4,000元調整至5,000元。這些建議 已納入在二零零二年七月制定的《2002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第2號)條例》中。 委員會在二零零二年展開第二階段工作,並會在二零零三年繼續檢討強積金制度的運 作,包括投資規管事宜。

年內,強積金管理局也檢討了職業退休計劃的法例,政府現正考慮管理局提出的法 例修訂建議。

香港與內地的金融聯繫

香港通過本地的銀行、股票及債務市場,利便內地企業吸納國際資金,但內地與香港之 間的資金流動並非單向進行,直接投資和銀行同業資金流動皆從雙向發展。本港銀行在 內地建立了穩固的基礎。隨着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香港與內地的金融聯繫將進一步 加強,對各種金融支援服務的需求勢必增加,以支援內地與世界各地愈來愈頻繁的貿易 投資往來。

內地與香港金融機構之間的資金流動在兩地均穩步增長。過去幾年,內地從貿易活 動和引進外商投資過程中,累積了相當數額的港元資金。這些資金先存入內地的金融機 構,然後通過銀行同業拆借市場轉返香港。

截至年底,香港認可機構對內地金融機構的負債及所持債權分別為2,310億元及 1,048億元,分別佔香港認可機構對境外銀行的總負債及所持債權總額的16.1%及4.4%。

香港很多銀行在內地已建立了穩固的業務基礎。年底時,共有15家本地註冊銀行在 內地開設了40家分行和28家代表辦事處。本港銀行憑着與內地穩固的金融聯繫以及對環 球金融的專門知識,應能在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後進一步拓展內地業務,並協助內地企業 發展。

金管局與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議定的港元支票聯合結算機制於二零零零年九月推 出,藉以加快處理在廣東存、以香港銀行作為付款人的港元支票。這是第二項同類型 的協定,第一項協定是於一九九八年一月推出香港與深圳的同類型聯合結算機制。年 內,經這兩項聯合結算機制結算的支票約有17萬張,總值170億元。二零零一年九月, 金管局與內地有關當局達成另一項協議,把以香港銀行為付款人,於廣東省(包括深圳) 兑存的港元支票聯合結算機制擴展至包括本票及匯票。

二零零二年六月,聯合結算機制進一步擴展至可結算以廣東省(包括深圳)的銀行為 付款人、於香港存的港元支票。這項新的結算安排更把結算時間縮短至兩個工作天。 此外,為加快跨境港元支付安排,金管局於十二月十二日建立香港與深圳之間港元即時 支付結算系統的聯繫,讓兩地銀行能通過該系統進行港元支付。

“中國基金”形式的投資組合也頗受歡迎。截至年底,這類經證監會認可的中國或大 中華基金共有41個,分別投資於H股及紅籌公司的股份、在上海和深圳股票市場上市的 B股、在台灣上市的股份或其他與中國內地有關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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