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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
整體策略和統籌工作
政府多管齊下,從執法、預防教育和宣傳、治療和康復服務、研究、國際合作五方 面入手,全面對付販毒活動和藥物濫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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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部門執法得力,減少了違禁藥物的供應,促使濫用藥物者主動前往戒毒。很多 被定罪的藥物倚賴者,也得強制接受戒毒治療。本港有全面的戒毒治療和康復服務,切 合不同背景濫用藥物者的需要。
預防教育和宣傳方面,當局除了舉辦全港活動外,也舉辦地區層面活動,務求提高 市民對毒品問題的警覺,鼓勵大家遠離毒品。當局也就藥物濫用的各種問題進行研究, 研究結果有助制定合適的禁毒策略和計劃。在國際合作方面,香港與外地互換資料和交 流經驗,並採取聯合行動打擊販毒活動,令禁毒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上述各項禁毒工作由禁毒常務委員會統籌,該委員會並不是法定組織。委員會有成 員20名(其中18名是非官方人士),負責就禁毒政策和活動向政府提供意見。委員會由 政府總部禁毒處提供支援服務。禁毒處的主管是禁毒專員
鑑於全球 (包括本港)濫用精神藥物的風氣日盛,當局在二零零零年年初成立專責 小組,小組成員包括來自不同界別的三十多名專家,負責就現行多管齊下的禁毒方針向 政府建議全面的策略。專責小組建議的一系列措施,已付諸實行,以對付濫用精神藥物 問題。
立法和執法工作
為履行《1988年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公約》訂明的國際責任, 香港制定了《販毒(追討得益)條例》和《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就販毒得益的追 查、凍結、沒收和追討,以及打擊清洗毒款行動,作出規定。
當局在二零零零年修訂《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規定貨幣兌換商和匯款代理人 凡進行金額達兩萬元或以上的交易,均須確定客戶身分並備存交易記錄。當局又提出修 訂法例,針對清洗黑錢罪行,加強有關沒收非法資產和刑罰方面的法律條文的成效。
自一九八九年制定《販毒(追討得益)條例》以來,根據法庭命令沒收的資產總值 4.71億元,其中3.65億元已繳付政府。截至年底,受限制的資產總值10.81億元。
政府考慮了精神藥物濫用問題專責小組建議的多項立法措施,打擊日趨嚴重的精神 藥物濫用問題。自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以來,當局把氯胺酮列為受《危險藥物條例》管制 的危險藥物,從而加強管制這種愈來愈多人濫用的藥物。二零零一年十月,當局再次修 訂《危險藥物條例》,把-羥丁酸列為受管制藥物,防止這種外國流行的“舞會常用藥 物”在香港遭濫用。此外,政府亦與特定對象(包括狂歡派對的主辦單位合作,印製 《跳舞派對主辦單位經營守則》,防止跳舞場地變成濫用藥物或販毒場所。民政事務局局 長現正建議根據《公眾娛樂場所條例》規管狂歡派對或類似的跳舞派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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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部門亦已加強禁毒工作。香港海關在二月成立了由34名人員組成的邊境及口 岸調查組,加強打擊跨界販毒活動和其他罪行。此外,海關亦加強在各檢查站的檢查工 作,阻截違禁藥物偷運進出香港。另一方面,在販賣精神藥物的“黑點”,警方也加強 了執法工作。(警隊和海關打擊販毒的工作詳情已在上文闡述,請參閱《警隊”和“香港 海關”有關毒品和掃毒行動的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