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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

環境問題的挑戰

香港較舊的市區,存在不少環境問題。這些地區有部分正在重建,但居住環境仍然 擠迫,住屋與各類型工商業混雜一處,基礎建設不符合現代標準,更難以滿足市民愈來 愈高的期望。雖然當局已採取各項改善和控制措施,但礙於種種因素,例如住宅用地不 足、交通網絡集中、房屋需求殷切,加上早期的市區發展未有顧及環保,本港的道路和 鐵路噪音問題仍然嚴重。此外,對發展區附近的居民來說,建築噪音也是個問題。

禽畜飼養業、工商業和住宅任意排放的污水,一度對環境構成嚴重威脅。自八十年 代末期,當局實行執法管制並推行各項環保計劃,目前情況已受到控制。各主要河流的 污染量已大幅削減九成左右。可是,由於這些河流的基本水流率偏低,而且污染物尚未 完全清除,因此仍須進行更多改善工作。

政府的污染管制策略以不影響工商業發展為原則。政府力求與私營機構通力合作, 確保環保政策得以遵守,使各方面都能因環境改善而得益。對環境有利的活動,例如循 環再造以及在生產過程中採用環保技術,往往可以帶來直接的經濟效益。這些方法比在 廢料成為潛在污染物後才採用污染控制技術更為優勝。

政府鼓勵工商界認識減少廢物和防止污染的好處,並且鼓勵他們主動採取措施,達 到環保目標。當局又訂立法定的管制準則,清楚界定環保標準,確保工商界遵守這些規 定。

防止污染的規劃工作

過去十年,政府在擬訂政策、規劃和發展項目時,都加入環境影響評估程序,竭力 預防環境問題,成效顯著。呈交行政會議而涉及環境問題的發展及政策建議,以及送交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屬下工務小組委員會審閱的工程計劃,均須包括環境影響方面的評 估。

《環境影響評估條例》

《環境影響評估條例》於一九九八年四月一日實施。該條例提供有系統、明確和公 開的架構,用以評估大型發展項目所引致的環境影響,以及實施有效的預防和緩解措 施。此外,該條例之下訂有技術備忘錄,就環評程序制定明確統一的技術指引和準則。 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提出的各項申請的資料,可到政府的互聯網網頁查閱。自條 例實施以來,共有47份環評報告獲得接納,超過100萬人和不少生態易受破壞的地區因 而受到保護,免受環境方面的不良影響。

環境監察及審核

環境監察及審核是環評程序中不可或缺的一環,有助核證規劃階段所作的各項假 設,以及監察施工期間執行的指定緩解措施的成效,從而確保每項工程都能達到影響評 估中所承諾的環保成效。二零零一年,環保署處理約163項大型工程的環境監察及審核 計劃。

由一九九九年起,環保署一直推廣網上環境監察及審核報告制度,鼓勵工程項目倡 議人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有關環評程序的規定,在互聯網上設立專用網站,以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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