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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年內,建築署獲頒“二零零零香港環保企業獎”的環保辦公室金獎和最佳環保報告 優異獎。環保企業獎由環境保護運動委員會聯同香港中華總商會、香港總商會和香港生 產力促進局舉辦,並由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贊助。

土地行政

地政總署轄下的地政處由總部辦事處、14個分區地政處及多個專業事務組組成, 主要工作是徵用土地、批出土地、管理土地,以及執行批約條款。有關的統計數字載於 附錄。

土地徵用

假如基於公眾利益(主要因實施工務計劃)而須徵用私人土地,政府可根據適用的 法例所賦予的權力收回物業,並按照條例的規定,根據徵用物業當日的價值及可能引致 的商業損失作出補償。如果雙方未能就補償款額達成協議,任何一方都可以把索償事宜 提交土地審裁處裁決。除法定補償外,政府亦採用發放特惠補償的方法,以簡化補償程 序。

二零零一年,政府在新界總共徵用了421282平方米的私人土地,包括224897平方 米農地和 196 385平方米屋地。徵用的土地大多用於進行道路改善及河道治理工程。道 路改善工程包括在北大嶼山竹篙灣及元朗洪水橋興建道路。河道治理工程則包括在元朗 及錦田興建主排水渠,以及在元朗米埔老圍及米埔新村進行鄉村防洪工程。為進行道路 及後巷改善工程,政府在市區徵用了62個私人地段。此外,政府在收回九龍鑽石山和 延文禮士道的寮屋區後,已完成清理工作,以便進行兩項大型公營房屋和學校發展計 劃。

年內,政府在徵用土地方面支付的補償款額逾25億元。

地政總署亦為土地發展公司和取代該公司的市區重建局進行收地工作,以便落實市 區重建計劃。年內,當局為旺角、油麻地、灣仔、堅尼地城、荃灣及尖沙咀受六項重建 計劃影響的134項物業,付出2.02億元補償

O

與鐵路發展有關的徵用土地工作,重心已由西鐵 (第一期) 轉移至落馬洲支線、西 鐵沿線物業發展、馬鞍山至大圍連線、將軍澳支線等工程項目,以及為二零零零年《鐵 路發展策略》的新工程建議進行初步研究。

批地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土地全屬國家所有,由特區政府負責批出和管理。適合私營機構 發展的政府土地,可通過拍賣或招標方式出售。另一方面,政府會收取象徵式地價,以 私人協約方式把土地批予香港房屋委員會興建受資助的居者有其屋計劃單位,以及批予 非牟利教育、醫療及慈善機構營辦學校、醫院、社會福利及其他社區設施。政府亦以折 讓地價,批地予香港房屋協會興建受資助房屋,並以十足市值批地予公用事業公司安裝 設備和進行其他有關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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