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

輸入勞工計劃收取的徵款;由二零零一至零二年度起,政府也為該局提供經常資助。二 零零一至零二年度的資助額為四億元。

僱員再培訓計劃旨在協助因經濟轉型而失業的工人轉業,主要對象是30歲或以上 具初中或以下學歷的人士。該計劃通過五十多個認可培訓機構,提供多種全日制及部分 時間制課程。課程大致上分為七類:求職/轉業錦囊課程、職業技術課程、基本技術課 程(電腦及職業英語)、年長人士課程、殘疾人士課程、度身訂造課程和自僱創業課程。

年内,共有42755人修讀再培訓計劃所提供的全日制課程,45302人修讀部分時間 制課程。僱員再培訓局設於佐敦及樂富的兩所再培訓資源中心,繼續為畢業學員提供自 學設施、就業市場資訊和其他支援服務。這些服務提高了再培訓計劃的成效。

為協助紓緩失業情況,再培訓局除提供部分時間制課程外,更在年內推出多項新措 施,其一是為有意以自僱方式重投勞動市場的合資格人士,提供全日制核心課程及特定 技能培訓課程。此外,該局亦推出自僱創業支援計劃,由政府作為借貸擔保人,協助自 僱創業課程畢業學員向銀行申請貸款,開展個人業務。

職業介紹所

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組執行《僱傭條例》第XII部和《職業介紹所規例》的規 定,並通過發牌、巡查和調查投訴,監管職業介紹所的運作。二零零一年,該組共發出 1447個職業介紹所牌照,另撤銷兩個牌照。

港外就業

勞工處港外僱傭事務組執行《往香港以外地區就業合約條例》,保障由外地僱主聘 請前往外地工作的本地僱員的權益。所有體力勞動僱員和月薪不超過兩萬元的非體力勞 動僱員的僱傭合約,均須由勞工處處長核簽。

外來勞工

來港就業的一般政策

入境事務處負責處理外地人來港工作的入境事宜。外籍人士如具備香港所需而又缺 乏的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或能夠對本港經濟作出重大貢獻,可獲准來港工作或投 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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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靈活執行這方面的政策。政府歡迎真正的商人和企業家來港開展事業, 帶來資金和技術知識。符合資格的專業人士、技術人員、行政人員和管理人員,只須辦 理最基本的入境手續,便可獲准來港工作。年內,逾120個國家或地區共18 520名具備 技術知識、行政或管理技能的專業人員,獲准來港就業。

輸入勞工

除了上述有關外地人來港工作的一般政策外,政府還設立了補-

勞工計劃,容許僱 主輸入並不符合一般政策所定資格的勞工。政府的輸入勞工政策有下列兩項主要原則:

(1) 就業市場如有職位空缺,僱主必須優先僱用本地工人;

(2) 僱主如確實無法在本地聘得合適工人填補職位空缺,應獲准輸入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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