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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
補-
勞工計劃在一九九六年二月開始實施,每宗申請均按個別情況考慮。為確保本 地工人可以優先獲聘,僱主提出的輸入勞工申請必須符合三項條件,才會提交勞工顧問 委員會考慮,然後交由教育統籌局局長批核。這些條件是:僱主已在報章刊登招聘廣 告;已由勞工處安排為期四星期的就業選配;在適用的情況下,已為本地工人提供特別 設計的再培訓課程。年內,政府批出1389個簽證/入境許可證。年底時,批出簽證/ 入境許可證的累積總數為8749個。
輸入優秀人才
政府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推出輸入優秀人才計劃,以吸引優秀人才(特別是內地優 才)來港工作。該計劃旨在提高香港作為製造業和服務業中心的競爭力,特別是以科技 為本、知識密集和增值項目方面的競爭力。計劃的詳請載於第二十二章《人口和入境事 務》。
輸入內地專業人才
在檢討專業人才的入境政策後,政府於二零零一年六月一日推行新的“輸入內地專 業人才計劃”。該計劃旨在吸引內地專業人士來港工作,以滿足本港的人力需求,並提 高本地公司在全球化市場上的競爭力,以期促進香港的經濟發展。計劃的詳情載於第二 十二章。
輸入在本港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院校畢業的內地學生
由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起,於一九九零年或以後在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院校 畢業的內地學生,如具備香港所需但無法即時提供的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並獲與市 值薪金大致相若的條件聘用,可獲准來港工作。這項安排的目的,是吸引在港修畢學士 學位或以上程度課程的傑出內地學生回港工作,從而提高香港在以知識為本的全球化經 濟體系中的競爭力。
外籍家庭傭工
外籍家庭傭工若符合一定的條件,可獲准來港工作。這些條件包括:傭工本身須具 備有關工作經驗;傭工的僱主須為真正的香港居民,並為傭工提供合理的聘用條件,包 括合適的住宿安排和不低於政府所定最低水平的薪金;僱主願意負擔傭工在港的生活費 以及返回原籍國的費用
。
過去20年,香港對外籍家庭傭工的需求不斷增加。二零零一年年底,本港有外籍 家傭 235 274名,較二零零零年的216790名增加8.5%。這些外籍家傭當中,約有66% 來自菲律賓,29%來自印尼。
本港過去容許外籍家傭執行家庭職務所附帶或產生的駕駛職務。政府考慮過本地司 機工會和外籍家傭僱主的意見後,決定收緊限制。由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起,僱主必須 先行獲得入境事務處批准,方可調派簽訂合約的外籍家傭擔任這類駕駛職務。根據現 有合約受聘的外籍家傭不受新措施影響,直至他們的合約屆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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