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
144
藥物濫用資料中央檔案室透過廣布各界的呈報機構收集濫用藥物者的資料。一九九 九年,被呈報的濫用藥物者約有16000人。就全港人口而言,濫用藥物者所佔的比例仍 然相當小,每千人中有少於三人濫用藥物。
年内被呈報的濫用藥物者中,首次被呈報的佔19%,男性佔87%,21歲或以上的 佔85%。海洛英仍是本港最普遍被濫用的藥物,被呈報人士中,有87%吸食海洛英。其 他常被濫用的藥物有大麻、甲基安非他明(“冰”)、 三唑侖和咳藥。此外,有13%被 呈報的濫用藥物者報稱濫用超過一種藥物。
整體策略和統籌工作
政府多管齊下,從執法、推行預防教育和宣傳、提供治療和康復服務、研究、國際 合作等五方面,對付販毒活動和藥物濫用問題。
有效執行禁毒法例,減少了違禁藥物的供應,促使濫用藥物者主動前往戒毒。很多 被定罪的濫用藥物者,也被強制接受戒毒治療。本港有全面的戒毒治療和康復服務,切 合不同背景濫用藥物者的需要。
預防教育和宣傳方面,當局除了舉辦全港性活動外,也舉辦地區層面的活動,務求 提高市民對毒品問題的警覺,鼓勵大家遠離毒品。當局也就濫用藥物的各種問題進行研 究,研究結果有助於制定合適的禁毒策略和計劃。在國際合作方面,香港與外地互換資 料和交流經驗,並採取聯合行動打擊販毒活動,令禁毒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上述各項禁毒工作由禁毒常務委員會統籌。禁毒常務委員會並不是法定組織,有委 員16名(其中14名是非官方人士),負責就禁毒政策和活動向政府提供意見。委員會 由政府總部禁毒處提供支援服務。禁毒處的主管是禁毒專員。
立法和執法工作
一九九九年,當局提交了兩條條例草案,以進一步改善香港反清洗黑錢法例的成 效。《1999年有組織及嚴重罪行 ( 修訂)條例草案》規定貨幣兌換商和匯款代理人必須 遵守反清洗黑錢措施,例如確定客戶身份和備存交易記錄。《1999年販毒及有組織罪行 (修訂)條例草案》主要是確保沒收毒品和嚴重罪行得益的工作能更迅速有效地執行。
年內,當局雷厲執法,減少違禁藥物的供應。香港警務處和香港海關合共檢獲約
319公斤海洛英、25公斤大麻、120公斤甲基安非他明、21394粒亞甲二氧基甲基安非 他明(狂喜)和大量各類麻醉品,並拘捕共8118名觸犯各類毒品罪行的人。當局又與 外國執法機構加強合作,搗破多個國際販毒集團,在其中13宗案件中檢獲2688公斤毒 品,並拘捕55名販毒頭子。
自制定《販毒( 追討得益 )條例》以來,被沒收的財物總值4.2億元,其中2.86億 元已繳付政府。截止一九九九年年底,受限制的財物總值1.08億元。
治療和康復服務
香港提供多種模式的戒毒治療和康復服務,以切合不同背景濫用藥物者的不同需 要。
戒毒治療和康復計劃主要包括:懲教署為已定罪的濫用藥物者而設的強迫戒毒計 劃;衛生署的美沙酮自願門診計劃;非政府機構(包括香港明愛、香港戒毒會和多間福 音戒毒機構)所推行的自願住院戒毒計劃;香港基督教服務處PS33、明愛容圃中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