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認識,使他們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產生歸屬感、對祖國認同 和對國際社會作出承擔。課程也着重培養學生的判斷思考能力。由一九九八至一九九九 學年開始,教育署在中一至中三的課程加入了新的公民教育科。
教育署也實施學校為本輔導計劃,以支援錄取較多學業成績稍遜學生的中學。這些 學校有較大自主權和較多人手,為學生提供學生輔導服務。此外,教育署亦就學生訓育 事宜向中學提供支援服務。
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的主要政策目標,是在政府支援下,由各非政府機構合力幫助有特殊教育 需要的兒童融入社會。
能夠及早發現兒童是否有特殊教育需要是十分重要的。當局提供的甄別評估服務, 可以識別學齡兒童有沒有聽覺、視力、言語、學習或行為上的問題,並在問題發展成障 礙之前,及時採取適當措施,提供矯正治療。
教育署會盡量安排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入讀普通學校。因弱能情況而無法修讀 普通學校課程的學童,才會獲安排到特殊學校就讀。在一九九九年六月,有82名視覺 受損、845名聽覺受損、158名身體弱能及336名弱智的學童,獲得教育署的支援服 務,入讀普通學校。
普通學校也有為視覺受損、聽覺受損及學習有困難的學童開設特殊教育班,而入讀 普通班的學童可獲的服務包括:在基本科目方面,向學童提供以學校或特殊教育服務中 心為本位的加強輔導服務;向學童提供行為輔導;以及就如何協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 童,向教師提供意見。
截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本港共有62所特殊學校,包括一所醫院學校,以及為視 覺受損、聽覺受損、身體弱能、弱智或有適應困難兒童而設的學校,其中19所設有 宿舍。特殊學校除聘有曾接受特殊訓練的教師外,還有教育心理學家、言語治療師、 聽覺學家、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駐校護士及社會工作者等專責人員提供支援服 務。
特殊學校和主流學校提供的特殊支援服務,一般都會採用普通學校的課程,但也會 視乎情況,因應學童的不同學習需要,修訂及延展課程內容。為方便按照學生的特別需 要推行校本課程發展,教育署已經實施課程發展議會的建議,編訂一系列《有特殊教育 需要兒童課程指引》,其中包括弱視兒童課程指引、聽覺受損兒童課程指引、弱智兒童 課程指引、身體弱能兒童課程指引及適應有困難兒童課程指引。教育署亦正為有特殊教 育需要的學童,就經延展或修訂的主流課程內個別科目或學習範疇制訂學習綱要。
馮漢柱資優教育中心繼續為識別為資優的學生發展以中心為本的增益課程,並為教 師、校長、其他教育專業人士及資優兒童的家長舉辦培訓課程和研討會,幫助他們加深 了解資優學生教育服務,以及資優學生在教育和情緒方面的需要。該中心亦為17所推 行校本課程的小學提供訓練及諮詢服務。中心現正推行第二期擴展工程,以增設額外設 施及為公眾提供更多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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