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
金融財務
準則第24號》作出修訂。此外,金管局亦在披露要求中加入必須披露資本基礎組成部 分的規定,使有關要求符合巴塞爾委員會《提高銀行透明度》文件所定的準則。由一九 九九年六月起,本地註冊認可機構必須披露中期業績報告的資料,使非上市的本地註冊 認可機構的披露財務資料次數,與上市的本地和海外註冊認可機構的一致。
銀行業的貸款組合趨向多元化,由有資產抵押貸款擴展至信用卡和個人貸款等無抵 押貸款,因而影響香港認可機構的信貸風險水平。金管局認為,認可機構使用信貸資料 庫的服務,有助機構更有效地管理信貸風險。金管局提出上述建議後,大部分認可機構 均透過信貸資料庫共用信貸資料。有關資料的運用須遵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出的 《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
金管局會繼續監察香港信貸資料服務的成效,特別是關於認可機構向信貸資料庫披 露信貸資料的程度,以及它們共用信貸資料的情況。
年內,金管局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繼續按照一九九五年十月簽訂的諒解備 忘錄,加強彼此之間的合作,確保不會有監管漏洞,以及減少不必要的重複監管。雙方 定期舉行會議,商討共同關注的金融機構政策和監管事宜。
金管局於一九九八年三月委託顧問公司進行研究,評估香港銀行業的發展前景和金 管局監管銀行制度的成效,為銀行業迎接新世紀的挑戰做好準備。顧問公司於一九九八 年十二月完成研究,研究報告於一九九九年年初公布,並進行為期三個月的公開諮詢。 為回應顧問研究報告的建議,金管局於一九九九年七月公布一套改革銀行業的政策方 案。這套方案為期三年,主要目的是增強銀行業的競爭能力,以及提高銀行體系的安全 和穩健性。具體而言,政策方案包括兩大類政策措施:
(一)改革及開放市場的措施
(1) 在相對穩定的經濟和金融環境下,於未來兩年分兩個階段撤銷餘下的利率
規則;
(2) 放寬對境外銀行的“一間分行”規定,准許它們在不超過三幢樓宇內設立 分行(於一九九九年九月完成),並考慮在二零零一年檢討可否進一步放 寬這項政策;
(3) 准許有限制牌照銀行使用即時支付結算系統(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完
成);
(4) 在二零零一年將三級發牌制度簡化為兩級制;以及
(5) 在二零零一年檢討現時有關申領本地銀行牌照的規定。
(二)提高銀行業安全及穩健性的措施
(1) 在二零零零年研究是否加強明示存戶保障制度;
(2) 澄清金管局作為銀行體系最後貸款人的角色(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完成 );
(3) 繼續提高對銀行公開財務資料的要求,冀能與國際最高標準看齊(《認可
機構披露財務資料的最佳執行指引》已在一九九九年更新);
(4) 在香港制定較規範化的風險為本監管制度(見上文 );
(5) 在二零零零年就設立商業信貸資料庫進行可行性研究;以及
(6) 提高銀行體系內的企業管理水平。(適用於董事局的《最佳執行指引》已
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作出修訂。 )
Page 90Page 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