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及入境事务

編制和訓練

年底時,入境事務處編制內有3896名紀律人員和1759名文職人員,一九九七年則 分別有3687名和1858名。年內,該處共招聘了40名入境事務主任和240名入境事務助 理員。

入境事務處會為新聘及在職人員提供訓練。年內,共有335名新聘的紀律人員完成 入職訓練,課程內容包括法律、入境政策和程序、步操、體能訓練、游泳、急救和派駐 實習等。另有2118名在職人員接受各類與工作有關的訓練及管理訓練,其中18名人員 被派往海外見習或受訓。

越南難民、船民和非法入境者

自一九七五年以來,共有超過20萬人從越南來港。從越南來港尋求庇護的人士, 無一被拒諸門外。

香港雖然地少人稠,但自七十年代末期以來,已一共吸納了約15000名印支人士。 一九九八年底,香港特區共有1026名越南難民、638名越南船民和577名越南非法入境 者。在此之前,已有不止 143 000名越南難民獲安排移居海外,並有超過67000名越南 船民和3367名越南非法入境者被遣返越南。目前仍然滯留本港的越南人,遠較一九九 一年十月高峯期的64300人為少。

鑑於國際同意推行的綜合行動計劃已正式結束,加上越南的情況有所改變,香港特 區政府由一九九八年一月九日起取消對越南人實施第一收容港政策。

取消這項政策的實際意義,是有關為越南人甄別難民身份和進行覆核程序的特別法 定條文,由上述日期起不再適用於新抵港的越南人。這些越南人會跟來自其他地方的非 法入境者一樣,受到同等對待。換句話說,他們會被盡速遣返。當局並不會把他們拖出

公海。

隨著越南人人數不斷下降,新秀越南難民離港中心已於三月關閉,而本港最後一個 越南船民羈留中心——萬宜羈留中心,也於五月正式關閉。

從內地來港的越南人

從內地來港的越南人,是指那些在非法來港前曾在內地居住的越南人。他們大多是 在八十年代初期逃離越南的華僑。當局認為,他們既已獲內地收容,便不能再申請審定 難民身分或移居他國。政府一貫的政策是把他們羈留,然後遣返內地,因為他們在內地 已得到保護。

一九九七年六月,約280名從內地來港的越南人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要求免被 羈留。同年九月,原訟法庭裁定長期羈留他們屬於違法,下令把他們釋放。政府提出上 訴,但其間仍遵從裁決,將他們釋放。案件後來提交上訴法庭以至終審法院審理。一九 九八年七月,終審法院裁定他們大多數是依法被羈留的。另一方面,從內地來港的越南 人又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把他們遣返內地的決定。法院正在審理這宗案件。

香港特區政府會繼續敦促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署為越南難民尋求移居海外的機 會,並會繼續致力遣返越南船民、越南非法入境者和從內地來港的越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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